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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士全書—誦經獲福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七十六集)  2024/9/11  華藏新莊念佛堂  檔名:WD19-025-0076

  請大家看《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節錄》卷上,看最後一段:

  【奴婢待之寬恕豈宜備責苛求】

  《陰騭文廣義節錄》卷上,到這一句。『奴婢』,「奴」,古時候男子,我們一般講奴才;「婢」是婢女,也就是講佣人,或者做長工的,古時候。對待佣人(男子、女子),主人都應當要『寬恕』,要寬宏大量,對他們有一些錯誤的行為,要能寬恕原諒他們,就是包容。『豈宜備責苛求』,「備責」就是求全責備,求全責備就是對奴婢你不能去要求他十全十美,哪有那個十全十美的?沒有。就是你對奴婢、佣人,你不能去要求,求全責備就是要求得很圓滿的,這個是不可能。總是有他的一些缺點,如果不是很嚴重的,那就要寬恕,小過要赦免。所以這是看主人慈悲不慈悲,主人如果說,我花錢請你來的,你就應該給我做什麼做什麼,他沒有同情心,沒有慈悲心,當然要求就很苛刻。這條就是文昌帝君教我們,如果你請奴婢,應當要寬宏大量,不要跟奴婢計較一些小過失,所以「豈宜備責苛求」。我們現在雖然沒有奴婢這個名詞,但是現在你請的員工,你請的佣人,就是古代的奴婢,那你就要對他好一點。像現在在台灣、在東南亞、在新加坡也有,外勞,外勞就是古代的奴婢。當然不是只有外勞,當然本地也有,但現在請外勞比較多,本地的佣人就比較少,也請不到。你對他很好他都不幹,你再苛責,那誰要幹?所以只好請外勞。請外勞,在台灣過去報紙也有報一些虐待外勞的,也有一些外勞很不好的,這個都有,所以我們看事情要方方面面來評論。

  大過,那這個就不行,重大的過就不行,大過處分;小的,不是很嚴重的,你就要赦免,不要跟他計較。過去家母她也是出家了,住在寺院,但是年紀大了,行動不方便,我弟弟去請一個越南的(越南是信佛的國家)女佣,就是外勞,她在寺院裡面照顧我母親。我一天到晚到外面講經、做法會,實在沒時間照顧,所以我看到那個外勞,我就特別感激。我是打從心裡感恩她,二十四小時陪我母親,我都做不到。所以我每次去看我母親,我一定要包個紅包給她。我是存感恩心,不是我請妳來的,妳要給我做什麼做什麼,那心態完全不一樣,我是感恩。我們這裡有錢都請不到,所以你不能用錢這樣來講,人是有情感的。她照顧我母親往生,我去助念的時候,她在旁邊給我母親說再見。這個就是說,我們對這些外勞,我們也要照顧。現在印尼的比較多,像善師她媽媽都請印尼的。印尼的女佣也有比較好的,也有比較不好的,她請了好幾個,上面有幾個都不是很理想的,但是她們也都是包容她,沒有跟她計較。最近莊善師她姐姐,因為善師已經往生了,她姐姐回來照顧,她請了一個比較年輕的,一天到晚都打扮,還給她媽媽擦粉打扮,但是不會做事,她說她就很辛苦了,後來這個又走了。之前請的那個,她很會做事,她說她那個時候錢賺得有一定的數字,她就回去了。都不忍心讓她辭,她說她孩子想媽媽,要回去。因為我們都知道,印尼的外勞來台灣做個幾年,聽說他們回去就可以蓋個一般的房子,所以就離開家庭。我們也很同情他們這樣的一個遭遇,為了賺錢,家人不能常常聚在一起。最近這個外勞又回來了,我上個星期去看,看到她很高興,嚴師就給我拿兩千塊,她說她要包紅包給她。所以我們對這些都要用慈悲心的心態,不要覺得我花錢請你來的,對他很苛責,這樣就有失厚道。

  我們看周安士居士的「發明」:

  發明【君不見賣奴婢時。母子相別之情形乎。慈母肝腸寸裂。出於萬不得已。於是揮涕而囑之曰。父母貧。累汝矣。勉之哉。】

  到這裡是一段。這是講古時候,古時候賣奴婢是終身的,家裡窮。兒女要分離,『母子相別』,這個也是非常不得已的這種情形,做母親的人那更是『肝腸寸裂』,捨不得,也很不得已,還是要離開。『出於萬不得已』,要賣到人家去,當人家的奴婢。離別的時候就『揮涕而囑之曰』,就掉眼淚,揮手,離開的時候父母就會給他交代,「囑」就是交代。『父母貧,累汝矣』,我們家貧連累到你了,讓你賣到人家去做奴做婢,『勉之哉』,你自己要勉勵自己。要

  【善事家主。】

  你要好好的為家主(為主人)來做事。

  【主若呼汝高聲應。】

  主人如果叫你,你要回應,聲音要高一點,不要很小聲,讓主人聽不到。

  【主若教汝側耳聽。】

  主人如果教導你,你耳朵要靠近去聽,不要讓他講話太用力。

  【同輩之中無爭競。】

  因為古時候大戶人家請的奴婢很多,我們看古裝電視劇有家丁這些,都是請來的。同輩當中,也不要跟人家競爭,就是多禮讓。

  【汝身肌膚是我肉。】

  這個母親講,你身體這個肌肉、皮膚都是我的骨肉。

  【當年珍愛如珠玉。】

  應當要珍愛,好像珠玉一樣,愛護自己的身體,保護這個身體。這個特別做母親的人,做父親的還沒有這個感受。以前我聽我外婆講,可以放得下先生,放不下孩子;她用台語講,「囝是疼腹腸生的」,他是從自己肚子裡生出的。跟父親不一樣,不是父親生出來的,所以做母親的人,她對孩子那種親情、那種天性,很自然的天性。從她肚子生出來的,真的是她的骨肉,所以你說會跟先生離婚,會跟兒子離婚嗎?不會!兒子永遠是兒子。所以我外婆講的很有道理,放得下先生,放不下兒女,兒女是自己生的。

  下面講:

  【不想今朝離別如此速。】

  『不想』就是沒有想到,今天我們離別這麼快。來做母子,可能他年紀還不大,年紀還很輕,就要生離死別了。

  【我若有錢定把兒身贖。】

  就是如果等到父母(特別是母親),如果我有錢,我一定把你贖回來。

  【從今且自愛。無或遭鞭撲。】

  『鞭撲』就是犯了重大錯誤被主人鞭撻,用鞭子鞭打。在新加坡還有鞭刑,新加坡同修都知道鞭刑,你犯錯了,要罰你抽幾鞭,那個「鞭撲」。

  【叮嚀猶未已。兩下皆大哭。】

  『叮嚀』,這個做母親的叮嚀兒子,叮嚀的話還沒講完,兩母子就抱著哭了,大哭。

  【痛哉。此種情形也。念及於此。】

  周安士居士講『痛哉』,這是人間很痛苦的事情,親人不能團聚,此種情形很悲慘。念及於此

  【方矜恤之不暇。忍備責苛求乎?】

  這個就是講,如果你想到這個情形,做主人的人對下面這些佣人、奴婢,『矜恤』就是去關懷他、去照顧他都來不及,怎麼忍心再去苛責?你真正要有慈悲心,矜恤都來不及,怎麼忍心再去苛責?這是周安士居士他的發明。

  下面他引用經典裡面講的:

  【經言。一切世人。視其奴僕。當有五事。一者。先周知其饑渴寒暑。然後驅使。二者。有病當為療治。三者。不得妄用鞭撻。當問虛實。然後責治。可恕者恕。不可恕者。訓治之。四者。若有纖小私財。不得奪之。五者。給與物件。當用平等。勿得偏曲。】

  這一段就是引用佛經講的,佛經裡面講,『一切世人』,就是一切世間人。『視其奴僕』,你當個主人,『當有五事』,有五事。印度這個階級它分別得很清楚,貴族跟貧賤的族群不一樣的。佛出世,他就平等,佛的僧團不管你是貴族,還是最貧賤的族群,來出家到僧團,他都平等。所以佛為什麼講這個話?當時印度這個就很明顯。在中國也是一樣,在其他國家也有這種情形。所以佛就勸世間人,就是不管你是哪一個國家的人都有奴僕,主人「視其奴僕」應當有五種事情。『一者,先周知』,「周知」就是要去了解,了解這個佣人、奴僕,他的『饑渴寒暑』,他有沒有吃飽?口渴有沒有水喝?冬天有沒有保暖的衣服、棉被?夏天會不會太熱?也就是說關心他的身體,還有他生活上的一些情況。生活上這些問題都沒有,『然後驅使』。你總不能他肚子餓得要命,都沒力氣,叫他再去扛一百斤的東西,那這個就真的是虐待。所以先問「饑渴寒暑」,先關懷他的身體。覺得他身體沒問題了,然後叫他去做事,「驅使」就是叫他做事。『二者,有病當為療治』,有病應當給他治療。像現在台灣外勞來這裡都有醫療保險,如果有病就可以去免費治療。『三者,不得妄用鞭撻』,不要隨便用棍子、用鞭去打。什麼事情都要問清楚,『當問虛實』,不能一聽到,沒有問清楚就打,這個常常冤枉人。當問虛實,『然後責治』,你問清楚了,該責治再責治。『可恕者恕』,如果可以饒恕的,就是不是很重大的過失,那你就原諒他,勸他以後不要再犯。『不可恕者,訓治之』,「不可恕」就是重大的過失,嚴重的,這個才要去訓治,「訓」就是訓斥,教訓他,就是處罰。『四者,若有纖小私財,不得奪之』,奴婢如果有一點小財物,你也不要把它奪走。他賺的那個錢不多,有一點小財,當主人的就不要給他拿走,給他自己留著,或者寄回去家裡。所以「纖小私財」,他的私房錢,「不得奪之」,不要給他沒收。『五者,給與物件,當用平等,勿得偏曲』,給的東西要平等,不能對這個比較好,這個我看了比較不順眼,不給他,這個不行,就不公平了。這是佛經裡面講的,主人對待奴婢的一個態度。

  古時候講的是奴婢,我們現在講的外勞。實際上,如果你展開來講,你請下面的員工,這個不都是奴婢嗎?現在我請的員工,我對他們都很好,我常常要賞他們。跑去國外,買糖果回來就要發給他們,巧克力、糖果,大家分享。所以我們不要說我是花錢請你來的,你好好給我做,不能這樣講;我們要存感恩心,他願意來,我們都很感恩。我們不要用雇主那種心態,我們都是從同修、同參這樣來看待的。

  我們再看下面這段:

  【天下至愚至苦者。奴婢也。】

  『天下至愚至苦』,做奴婢,大部分比較沒智慧。

  【奴婢也。惟其愚。故賦性健忘。】

  『賦性』就是天性,他的天性很健忘。

  【七顛八倒。】

  常常有時候都搞不清楚,有時候你講話他聽不懂。這個我也常碰到,但你要有耐心,耐心去教他,去輔導他。

  【惟其苦。故面目可憎。】

  做奴婢的常常有這種情況,他的愚就是沒智慧,他的天賦很差,『七顛八倒』,所以你看了『面目可憎』,看了你就會不喜歡。

  【語言無味。】

  做奴婢的不會講話。現在不要說什麼奴婢,真的會講話的人不多。我也常常碰到,碰到一些對我都是沒大沒小的,講話他都很衝的,那我用什麼心態來面對?修忍辱波羅蜜,你要忍受他,不然你氣死也沒有用。氣了如果對他有幫助,那也值得;氣了沒有幫助,那又何必!特別現代的人很不會講話,講話都很衝的。

  【且其出言粗率。】

  講話很粗糙、很草率。

  【往往唐突主人。】

  『唐突』就是橫衝直撞,冒犯的意思。『往往唐突主人』,常常會頂撞主人。

  【而又自以為是。】

  頂撞主人,自己錯了他還不承認,『又自以為是』,以為自己是對的。

  【紛紛強辯不已。】

  『紛紛』就是很多都是這樣的,都是說他都很有道理的。

  【凡此皆自取鞭撲之道也。】

  為什麼會遭受到鞭撲?周安士居士把這個原因講出來了,你自己找來的,你這樣當然會引來主人的鞭撲,你對主人不禮貌、頂撞等等的。

  【然以如是之人。而必欲備責苛求。則主人亦欠聰明。亦少度量矣。】

  周安士講,『然以如是之人』,就這個奴婢,如果是這樣的人,那必定要跟他計較,要去責備、要去苛求。這個當主人的人也不聰明,你跟他苛求,他能不能改變?如果他能夠改變,當然是可以,對他有幫助;如果他不能改變,那你又何必!『亦少度量』,度量就不大。所以當主人的人要有度量。

  【惟願仁人長者。寬之恕之。】

  仁人長者應當,『寬』就是包容,『恕』就是原諒,原諒他。古時候漢朝有一個劉寬,他姓劉名寬,度量很大,從來不生氣。有一天他太太就要試他,看你真的是不是不生氣?就故意叫他的婢女,一大早他要去上朝,拿了一碗菜羹給他,故意把他碰到,把他衣服弄髒了。我們一般第一個反應就生氣了,妳怎麼這麼不注意?一定是先罵她。但是劉寬他不但不生氣,反過來問,妳有沒有燙到手?最後他太太真的服了,那真的是劉寬,真的名符其實劉寬。

  【常作自己之兒女想。】

  你常常把他當作你的兒子、你的女兒,如果是你自己的兒子、你的女兒,他錯了,你大部分都會原諒他,你不會很苛責。所以同修看到一些年輕人犯錯很生氣,我就說,你把他當作自己兒女,這個就是你兒子,你兒子犯錯了,你是什麼心態對他的?跟對待你兒子那個心態一樣,我看你這個氣就下來了。周安士也是這麼講,說:

  【當笞撻者。且加呵責。】

  這個就是講從輕量刑,你有錯是要處罰,但是不要按照你的錯給你處罰,就是減輕這個處罰。所以『當笞撻者』,「當笞撻」就是說你犯的這個錯誤是可以用鞭子打你的,減輕他的刑罰,從輕量刑,『且加呵責』,就是用責備的。

  【當呵責者。且作勸勉。】

  『呵責』就是有責備、有罵的意思,講話的聲調很嚴厲。應當他犯的錯是要呵責的,要很嚴厲去責備他的,『且作勸勉』,就把它降了,用勸的,用好話勸你,勉勵。這樣:

  【則自己之精神不費。奴僕之肢體不傷。】

  就是你自己也不會氣得傷害自己的身心、傷害自己的精神,奴僕之肢體也不會受傷。

  【不特享現在之令名。且可作將來之家法矣。】

  『不特』就是不但,不但你可以享受『現在之令名』,「令名」就是好的名聲,而且可以做為將來的家法。將來你再傳下去給你兒子、孫子,讓你做一個榜樣,樹立一個典範來給後代子孫來效法。

  以上就是周安士居士他發明這一句的道理。《文昌帝君陰騭文》只有兩句,這一大段都是發明,周安士居士把這兩句的義理給它發明出來。下面是講公案:

  【下附徵事(四則)】

  下面他附了四個公案,我們看第一個公案:

  【死無奴婢】

  這是出自於《法苑珠林》。《法苑珠林》這本書,過去先師淨老教我們講經的時候,查故事公案因緣的必備書,也是我們講經找資料的一個工具書。《法苑珠林》記載佛經裡面的公案,還有歷朝歷代因果報應這些感應的事蹟。請看下面這個文:

  【北齊仕人梁某。家甚富。將死。告妻子曰。吾生平所愛奴馬。必以為殉。及死。家人以囊盛土壓奴。殺之。馬猶未殺。至第四日。奴忽甦曰。死至冥府。在門外經一宿。明旦。見亡主枷鎖而入。謂余曰。我謂死後得用奴婢。故遺言喚汝。不圖今日各自受苦。全不相關。當白官放汝。言畢而入。】

  我們先看這一段。『北齊仕人』,「仕」就是仕途,當官的人。姓梁,『梁某,家甚富』,他的家很富有,很有錢。『將死』,臨終的時候,『告妻子曰』,告訴他的妻子說,『吾生平所愛奴馬,必以為殉』。他說我平生喜愛的這個奴婢,在服侍我的,還有我騎的馬,「必以為殉」就是殉葬,就是我埋葬的時候,我的奴婢也要跟我一起葬下去,我那個馬也要葬下去,我到陰間還要使用。古時候有陪葬的,給皇帝陪葬。在夏商周,堯舜禹湯、文武周公都沒有什麼陪葬的,後面秦始皇以後才有陪葬的。那個陪葬,印光大師講,造惡業。後來就變成一種習尚,有錢的人也要陪葬,叫一個活人跟他一起死,這實在也很沒有道理。『及死』,死了,『家人以囊盛土壓奴』,家人就把土壓在那個奴才的身上,要把他活埋。『殺之,馬猶未殺』,還沒有殺到馬。『至第四日,奴忽甦曰』,那個奴才被土壓死了,但是到了第四天他忽然又醒過來了,他說他死了之後到冥府、到陰間去,『在門外經一宿』,在冥府(就是冥間的官府),在官府外面,他經過一個晚上,「一宿」是一個晚上。『明旦』,「明旦」就是第二天早上,『見亡主枷鎖而入』,看到他死去的主人戴著枷鎖,進去官府。看到他這個奴婢,『謂余曰』,他就給這個奴才講,『我謂死後得用奴婢』,我以為死了之後,這些奴婢還用得到,『故遺言喚汝』,所以他遺言就交代,交代你也要跟我一起陪葬,跟我到陰間來,再繼續為我服務。『不圖今日各自受苦,全不相關』,「不圖」就是不料,沒有料想到,死了之後跟在生想的完全不一樣,不但用不到你,「各自受苦」,我受我的苦,你受你的苦,「全不相關」,完全都沒關係。『當白官放汝』,我要告訴冥官放你回去,你來這邊我也用不到,你還是回去吧!『言畢而入』,給他這個奴才講完了話,他這個主人就進去官府裡面了。

  【奴從屏外窺之。見官問守衛人曰。昨壓脂多少。對曰。八斗。官曰。可押去。速壓一石六斗來。主被牽出。竟不能言。】

  看到他主人進去了,進去冥官官府裡面,他從屏外看到那個冥官(陰間的判官),『問守衛人曰』,問守衛的人,問『昨壓脂多少?』「脂」大概是脂肪,這個壓多少?這個有錢人大概肉吃太多了,脂肪很多,昨天壓他身上的脂肪壓出多少?『對曰:八斗』,壓出八斗來,八斗的脂。『官曰:可押去,速壓一石六斗來。』他說不夠,再壓下去,繼續壓,趕快要把他壓出一石六斗。『主被牽出,竟不能言』,那個主人又被牽出來了,看到他這個奴才,竟然都不能再講話了。

  【明日見主人有喜色。】

  再過了一天,看到他主人臉上露出歡喜的顏色。

  【官曰。得脂乎。對曰。不得。】

  『官曰:得脂乎』,他說要把他壓一石六斗,有沒有壓出來?『對曰:不得』,就是沒有,沒有壓出來。

  【官問故。】

  冥官問什麼緣故?為什麼沒有再壓出來?

  【對曰。彼家請僧禮誦。每聞經唄聲。鐵梁輒斷。故不得耳。】

  他的主人為什麼歡喜?沒有再被繼續壓,那個壓了多痛苦。這個冥官就問「得脂乎?」「不得」,他說沒有,沒有再得到脂肪了。『官問故』,為什麼緣故?怎麼沒有繼續再壓出來,壓到一石六斗?『對曰』,這個守衛就跟他講,『彼家請僧禮誦』,他們家陽上的家屬請出家人來禮佛誦經。『每聞經唄聲』,就是聽到僧人誦經,梵唄的聲音,『鐵梁輒斷』,壓他身體那個鐵梁就斷掉了,『故不得耳』,就沒辦法壓,壓不出來,沒辦法壓到一石六斗。

  【主因白官放奴。】

  這個時候主人就向冥官報告,請他放他的奴才回去。

  【且寄語家人曰。賴汝等追福。獲免大苦。然猶未能盡脫。更為吾多造經像。庶可免也。自今以後。切莫殺生設祭。不惟不得食。徒然增罪苦。】

  他就請冥官放他這個奴才還陽,回到陽間來,而且『寄語』,「寄語」就是說叫他傳達,叫這個奴才傳他的話給他的家人講,『賴汝等追福』,「賴」就是依賴你們(他的家屬)來給他「追福」,就是為死者做功德,祈禱冥福。在《優婆塞戒經》裡面有講,「若父喪已,墮餓鬼中,子為追福,當知即得。」如果墮到餓鬼道當中,他的兒子為他追福,應當知道他就會得到這個福報。在北魏楊衒之《洛陽伽藍記》,報德寺,高祖孝文皇帝所立的,為皇太后追福。古時候都有為亡者來修福、超薦。他交代他的奴僕說,全賴家人給他誦經追福,已經免去很苦的刑罰。『然猶未能盡脫』,但是還沒有完全得到解脫,還是要被關在這裡。『更為吾多造經像』,就是勸他奴僕還陽,告訴他的家人,你做這樣還不夠,應該再為我多造一些佛像,多印一些經典,『庶可免也』,這樣可以免掉我這個罪,我可以投生到善處去。『自今以後,切莫殺生設祭』,特別交代,從今以後千萬不要再殺生來祭拜我。『不惟不得食』,你殺生來祭拜我,我不但吃不到,『徒然增罪苦』,只有增加我在陰間受罪、受苦。這個如果沒有學佛,沒有佛告訴我們,誰會知道這種事實真相?沒有人知道。所以遇到佛法,真的是很大的福報。有佛法就有辦法,不相信佛法的人他就一點辦法都沒有,真的是這樣,你不信,一點辦法都沒有。

  下面這個「按」就是周安士居士按照這個公案:

  按【身後之不得復認奴婢。猶罷官後之不得復用衙役。為其誦經則能獲福。為其殺生則能致禍。理固然耳。】

  『身後』,「身後」就是死了以後,『不得復認奴婢』,不能夠再用生前這些奴婢。縱然這個奴婢你給他弄死了,跟你同樣去埋葬,到陰間去,你也用不到。『猶罷官後之不得復用衙役』,「罷官」就是你已經退下來了,沒有在這個位子了,官府這些衙役你就不能再使用了。你當官,你在這個位子的時候可以使用,你下台了就不能再使用了,跟這個意思是一樣。

  『為其誦經則能獲福』,為亡者誦經則能獲福。所以我們這裡做法會都誦經、念佛、打佛七,會來這裡寫牌位的真的是有福報,你看這個公案。對你的家屬都一定有幫助的。但是效果要好,家屬要來參加,效果才好,而且很虔誠參加,效果就更好。不然就拿五百塊,「悟道法師,你幫我誦經,我去玩」,這個我沒有辦法給你保證有什麼很大的效果,因為你沒有誠意。那個你要來拜,要來參加,那才有效,才表示你的孝心。所以過去韓館長講,早年在善導寺也看到,我們老和尚也看過,當然我也去參觀過,有一些家屬到寺院,他去請出家人來給他父母家屬誦經,他們在隔壁一個房間在打麻將。我們師父說,這怎麼會有感應?你一點誠意都沒有。你父母死了,你還覺得滿快樂的,還有心情打麻將,這不孝!當然請僧人誦經總是比沒有好,但是我們可以知道效果不是很好。所以家屬你要跟著誦、跟著拜,這樣效果才好。這個很重要,因為你要超度的家屬,你一點誠意都沒有,這怎麼會有感應?所謂誠則靈,你為父母修福,一點誠意都沒有,也沒有孝心,怎麼會有感應?所以自己家人一定要來拜。

  我們現在給人家做七,我們也沒有收費,也沒有規定說你是我們同修才可以。我們的條件就是家屬要來,你來參加誦經。那些供飯供菜也都我們準備;寫牌位,那你要捐錢不捐錢,我們也沒有要求,你要捐就捐,你自己去樂捐,但是重點,我們就希望他來誦經。你之前不認識的,沒有學佛的,有人介紹來,你只要肯來都可以,只要你肯來念經都可以,我們雙溪山上也是這樣。所以也度了很多新人,有一些人,他家屬沒有往生,他不會來,但是為了要超度家屬他來,這個我們也鼓勵,來了他就會來種善根,結緣。所以我們就是雙溪做百七,山下誦經,天天都有。天天有人死,所以我們那也常常有一些新人來。「為其誦經則能獲福」,所以我們多看看這些公案,增長我們的信心,我們再告訴別人,你誦經,真的對你家人有好處。

  如果反過來,『為其殺生則能致禍』。如果你不請僧人誦經,你又不去寺院供養,又殺生來祭拜,不但對你的父母沒有幫助,反而給他招來災禍,加重他的罪業。『理固然耳』,這個道理本來就是這樣的,這個我們都可以理解的,道理事實就是這樣。

  好,我們再看下面這個公案:

  【小奴為祟】

  這個故事是出自於《感應篇圖說》。

  【洪州司馬王簡易。得腹疾。中有一塊。隨氣上下。既絕復甦。謂其妻曰。吾到冥司。為小奴所訟。因吾約束太過。以至隕命耳。今腹中塊。即小奴也。查簿尚有五年陽壽。故得放回。妻曰。小奴何敢如是。簡易曰。世間有貴賤。冥府則一也。越五年。果以塊發而逝。】

  這個公案『小奴為祟』,就是作祟,這個小奴。洪州這個地方一個司馬,『司馬』在古時候是官名。在漢朝,大司馬就像現在講國防部長。這個洪州司馬姓王,叫「簡易」。『王簡易,得腹疾』,他那個肚子有疾病。『中有一塊』,肚子當中有一團團狀的東西,現在的醫學叫腫瘤。有一塊腫瘤『隨氣上下』,隨他的呼吸一下上來,一下下去。『既絕復甦』就是死去了又醒過來。『謂其妻曰:吾到冥司,為小奴所訟』,對他妻子講,他說被小奴去陰司抗告。『因吾約束太過』,就是說他對這個小奴約束太過分,「太過」就是太過分了,過分到『以至隕命耳』,也就是說虐待,讓他命都沒有了,死了。當然這個小奴他就心不甘,死了之後到冥司去告狀,告陰狀,如果冥司判你可以去向他討債、討命,就放他去向他討了。所以就讓他肚子裡面長一塊腫瘤,『今腹中塊即小奴』,那個腫瘤就是他那個小奴。這個都有因果的,所以有腫瘤也可能是過去世冤親債主,現在什麼癌症什麼病,統統是冤親債主。

  因果是事實真相,各人有各人的業,過去世造的業你忘記了,不知道,這一生得果報,事實。你同樣一家人,業不一樣,你說什麼癌症,什麼遺傳,那是從醫學角度在看的,從佛法因果的角度看不是這樣,各人的業不一樣。我們看到很多,我們認識的同修,他媽媽九十幾歲還活得好好的,她兒女五、六十歲就得病死了。那什麼遺傳?如果遺傳,他應該跟他媽一樣長壽。講不通!所以佛法講的才是事實真相,各人的業不一樣,「一飲一啄,莫非前定」,你要得什麼病都有定數的。你這一生什麼時候死,在什麼地方死,要怎麼死,如果遇到高明的算命先生就算得很準。像袁了凡遇到孔先生就算得很準,哪一天死,幾月幾日,哪一個時辰當壽終正寢,算得清清楚楚,後來他改造命運就不準了。如果你沒有改造命運,那都很準確的。這就是一個定數,定數是過去造的,這一生的果報,這樣才講得通。你講什麼遺傳,那個是醫學的角度。如果都是遺傳,那應該兒子得癌症,他父母統統是得癌症;為什麼兒子先死,他父母還活得好好的?這個就講不通。個人的業力,這個才是事實真相。所以根據這個公案,我們就知道這些,我們現在看到怎麼奇奇怪怪的病,統統是冤親債主。

  『查簿』,陰間的冥司查這個生死簿,王簡易還有五年的陽壽,說你的壽命剩下五年,『故得放回』,又把他放回來。他就把這個事情告訴他的妻子,『妻曰』,他妻子說,『小奴何敢如是』,他怎麼這麼大膽,他敢去告你?『簡易曰:世間有貴賤』,他說在我們陽間,我是很高貴的,他是很低賤的,在世間有貴賤,『冥府則一也』,到陰間統統一樣,沒有貴賤了。『越五年,果以塊發而逝』,經過五年,果然王簡易他肚子那塊腫瘤發作了,就死了。這就是虐待那個奴僕,也是現世報。

  下面周安士居士按照這個公案:

  按【尊卑貴賤。猶之南北東西。夫妻父子。不過暫時名目。初非究竟稱謂。東鄰以吾為西。就東鄰言耳。若西鄰則以為東矣。父以吾為子。就父觀之耳。若子觀則以為父矣。黃泉路。既不聞繞膝兒孫。則鬼門關。豈尚有隨身仆婢乎。】

  周安士居士按照這個公案來做一個評論,『尊卑貴賤猶之南北東西,夫妻父子不過暫時名目,初非究竟稱謂』。尊卑、貴賤也是一個假名,我名譽比較高,你名分比較低,這尊卑,這個名是假的,「猶之南北東西」,東西南北。以及「夫妻父子不過暫時名目」,不過是一個暫時性的名稱,名目就是名稱。「初非究竟稱謂」,不是究竟的一個稱謂,只是暫時的。我們現在是這樣的一個身分,是這樣的關係,這樣一個稱呼、一個稱謂,是暫時的,不是永遠都是這樣。『東鄰以吾為西』,就東邊的鄰居來講,他說我們住在他的西邊;如果就『西鄰』,我們西邊的鄰居,他說我們是東。所以這個就是暫時的名目。『父以吾為子,就父觀之耳』,兒子是就父親來講的,你是我兒子;兒子觀之,你是我父親,這父子的關係。『黃泉路』,如果死了到陰間去,『既不聞繞膝兒孫』,到陰間你這個關係就終止了,沒有兒孫在你身邊。『則鬼門關,豈尚有隨身仆婢乎?』鬼門關怎麼會有你隨身的使佣人?那是你自己在打妄想,不了解事實真相,以為陰間跟陽間一樣。那個法界不一樣了,你要搞清楚,不一樣了,這是很值得我們去參究的。這個公案對我們來講,都很有啟發性的。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講,如果墮到地獄,父子至親碰到了,各人受各人苦,「無肯代受」,誰都不願意去代替誰來受這個苦,自己苦都受不了。所以墮到地獄去就沒有這些關係了,墮到陰間去就沒有這些關係了,這些關係就不存在了,這個是事實真相。所以超度還是很重要的。

  好,今天時間到了,下面還有兩個公案,這兩個公案我們明天再來學習。好,我們今天就講到此地,祝大家福慧增長、法喜充滿!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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