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一冊—為政必先正名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一六七集) 2021/3/3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50-0167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一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一、「務本」。
【一六七、子路曰:「衛君待子而為政,子將奚先?」子曰:「必也,正名乎!名不正,則言不順;言不順,則事不成;事不成,則禮樂不興;禮樂不興,則刑罰不中;刑罰不中,則民無所措手足。」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九,《論語》。
『衛君』,這個衛君是指「衛靈公的孫子出公輒」。因為他的父親蒯聵要謀害衛靈公的妻子南子,事情失敗而跑到外國,就由他來繼承他祖父衛靈公,擔任衛國的國君。這裡「衛君」指衛靈公的孫子。『中』,這裡是適當、恰當的意思。
「子路問孔子」:如果衛國的國君打算請你去幫助他治理衛國,幫助他治國,不知道夫子你將哪一件事情做為施政的優先?「孔子說:那一定是先正名,使名分與事實(身分等)相符」,先辦這樁事情。「如果名不正,則言語不能順理成章;言不順,辦事就不容易成功;辦事不成功,禮樂的教化就不能興起;禮樂不興起,刑罰就會用之不當」,用得不對;「刑罰不當,人民就會感覺手足無措」,無所適從,「天下就亂了」。
所以這一條是『正名』,你要辦什麼事情,必定你要有一個名義,所謂名不正,言不順。你在一個公司行號擔任執事,在一個道場擔任執事也是樣的,你是什麼執事辦什麼事情。如果沒有名分給你,你辦那些事情就很不順,人家也不會接受。這個事情也不是你管的,你管那麼多幹什麼?人家也不會接受,你就很難辦了,別人也很為難,無所適從,好像要聽你的也不是,不聽也不是,這個就亂了。所以「正名」非常重要,所謂名不正,言不順,孔子列為施政第一優先要處理的事情,就是正名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