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—始禍易除,初火易滅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二八六集) 2024/6/14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60-0286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,第五單元「敬慎」,一、「微漸」。
【二八六、禍之始也易除,其除之不可者,避之。及其成也,欲除之不可,欲避之不可。治於神者,其事少而功多。干霄之木,始若蘖,足易去也,及其成達也,百人用斧斤,弗能僨也。熛火始起易息也,及其焚雲夢、孟諸,雖以天下之役,抒江漢之水,弗能救也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六,《屍子.貴言》。
『治於神者』,這個「治」是專注,專注於高明奧妙之道的人,這裡指能注意到一般人難以察及的先兆。一般人沒有辦法察覺,能夠先察覺,這個就是「治於神」。『幹霄之木』,高聳入雲的樹木,很高的樹木。『蘖』這個字,在這裡念「孽」,是枝幹新長的枝芽。『斧斤』是指各種斧頭。「斤」,古代砍伐樹木的工具。『僨』這個字,在這裡念「奮」。『熛火』,這個字念「標」,是疾速而起的火焰。這個是「熛火」,火飛起來了,就是很迅速、疾速的,形容很迅速的燃起火焰。『雲夢』是古大澤名,古代一個大澤,沼澤的澤,它的一個名稱。『孟諸』,就是古大澤名。『抒』是汲取。『役』是服勞役的人。
這一條講,災禍剛剛萌發的時候是較容易消除的,如果除不了它,就盡量避開。等到它發展成熟的時候,想除除不掉,想避也避不開。「能專注於一般人難以察及先兆的人,做事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。參天大樹,剛長出枝條時,用腳就能踩掉,等到它長大了,則眾人用斧頭也難以砍倒它。烈火燃燒之初容易撲滅,到了能焚燒雲夢、孟諸那樣的燎原大火」,那個時候,「就算動用全天下的人力,引來長江、漢水也難以將它撲滅」。這一條是講,事情、災禍有一點徵兆了,剛剛開始,就比較容易處理,比較容易消除。如果等到它發展起來,等到它成熟了,你想要除除不掉了,想要避也避不開。所以能夠去專注一般人察覺不到先兆的人,他能夠先察覺,這樣的人做事就有事半功倍的效果。這裡舉出比喻,好像參天大樹,這棵樹如果剛剛長出枝芽還很小,你用腳就可以把它踩掉,就很容易;等到它長大了,眾人用斧頭也難以砍倒它,比喻大樹長成了。烈火燃燒,剛剛一點小火,剛開始容易撲滅;等到它整個燒起來,火焰燒到天空了,孟諸那樣的燎原大火,那個時侯,就算動用全天下的人力,引來長江的水也難以撲滅,這是形容火已經燒起來了,這個時侯就很難去撲滅。這個也是講防微杜漸,事情剛剛發現徵兆,就要去處理;不能等到它成熟了,等到它發展到一定程度就很難去處理,這個也是我們在生活當中要懂得防微杜漸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