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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—發動戰爭的五種原因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二七八集)  2024/6/6  華藏淨宗學會  檔名:WD20-060-0278

  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十三、「武事」。

  【二七八、凡兵所起者五:一曰爭名,二曰爭利,三曰積惡,四曰內亂,五曰困飢。其名又五:一曰義兵,二曰強兵,三曰剛兵,四曰暴兵,五曰逆兵。禁暴救亂,曰「義」;恃眾以伐,曰「強」;因怒興師,曰「剛」;棄禮貪利,曰「暴」;國危民疲,舉事動眾,曰「逆」。五者之數,各有其道。義,必以禮服;強,必以謙服;剛,必以辭服;暴,必以詐服;逆,必以權服。此其勢也。】

  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六,《吳子.圖國》。

  『兵所起者』,「兵」,有關於軍事、戰爭的事情。「起」是發動、產生的意思。『積惡』是多行不善。『內亂』,國家內部發生動亂不安的局面。『困飢』是生活艱難痛苦,被飢餓所困擾逼迫。『禁暴救亂』是阻止使用暴力或違法的行動。「禁」是制止,「救」是制止、阻止的意思。『伐』是征討、攻打。『興師』是出兵、帶兵出征。『舉事』是起事,舉兵發事。『數』,按照《吳子》原文應該作「服」,今譯文從此。「服」是懾服、平息的意思。『道』是方法、道理。『禮』是人類的行為規範。『謙』是敬讓而不自大。『辭』是辭令,應對的言語。『詐』是奇詭之術,指謀略。『逆,必以權服』,違逆天理之師,必用權宜之法來制服。「權」是變通的意思。『勢』是情形、狀況。

  這一條講,「大凡戰爭的興起有五種原因:一是爭奪名譽」,為了爭名;「二是爭奪利益」,為了爭利;「三是積怨日久,四是內部動亂,五是饑荒貧困」,這是戰爭發起的五種原因。「起兵的名義也有五種:一是正義之師,二是恃強之師,三是憤怒之師,四是凶暴之師,五是違逆天理之師。阻止使用暴力或違法的行為,名為義;依靠兵多將廣而討伐他人,名為強;因為憤怒而起兵,名為剛;拋棄禮義,貪圖利益,名為暴;不顧國家危難與人民勞苦而興師動眾,名為逆。平息這五種戰爭,各有不同的方法:正義之師,必須用禮來使其折服;恃強之師,必須用謙讓來使其順服;憤怒之師,必須用辭令來說服;凶暴之師,必須用奇詭之術來制服;違逆天理之師,必須用權宜之法來制服。這就是依照不同的情形,而有不同的對策」。

  這一條是舉出「武事」,有五種兵,不同的一個應對策略。

  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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