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—鼓勵人民發揮美德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一九O集) 2024/3/10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60-0190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二、「教化」。
【一九O、古者賢王明民之德,盡民之善,故無廢德,無簡民,賞無所生,罰無所誡也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三,《司馬法》。
『明』,是當動詞講,是彰顯的意思。『簡民』,是怠惰的人民,人民不勤奮,怠惰,稱為「簡民」。『誡』是警告、規勸的意思。
這一條講,「古代賢明的君王」,他會去「彰顯人民的美德,使人民的善行得以發揮」,就是彰顯、勉勵、鼓勵人民的美德,使人民這些美德、善行都能夠發揮出來。「所以沒有敗壞的道德,也沒有怠惰的人民」,人人都懂得要有道德仁義,也沒有人去破壞道德,也沒有懶惰、懈怠的人民,大家都很勤奮。「因而獎賞無從頒發」,大家都自動自發,也不用獎賞,大家都很自動了,所以獎賞就無從頒發。「懲罰也無從施行」,刑法、法律也用不到了,定了就擺在那裡。就像周文王、周公那個時代,監獄都長草了,四十年沒有人犯罪。這個都是講明王,聖明的君王,他是以倫理道德來教化人民,人民大家都明白倫理道德,大家都樂意遵守倫理道德,因此沒有人會犯法,沒有人會去破壞道德,也沒有懶惰、懈怠的人,大家都很勤奮,這是得力於明王的教化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