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—戰爭的目的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二七四集) 2024/6/2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60-0274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十三、「武事」。
【二七四、古者以仁為本,以義治之,治之謂正。是故殺人安人,殺之可也。攻其國,愛其民,攻之可也。以戰去戰,雖戰可也。故仁見親,義見悅,智見恃,勇見方,信見信。故內得愛焉,所以守也;外得威焉,所以戰也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三,《司馬法》。
『古者』是古人,以前的人。『仁』是寬惠善良的德行。『義』是合宜的事情,正正當當的行為,這是義。『正』是合乎法度、規律或常情。『安』是使安定,讓大家安定。『攻』是攻擊、進攻。『以戰去戰』,用戰爭制止戰爭。『故』,有以上的各種原因,所以有下列的各種結果。在這裡「故」是這個意思。『仁見親』,博愛的仁心被對方接受,而對方有向心親近的表現。『義見悅』,順理而行的事,會受到群眾的擁護、悅服。『智見恃』,足智多謀,為遠近人所信賴。『勇見方』,敢作有為,使遠近的人願意歸向、效法。『信見信』,信實誠篤,得到遠近的人所信任。『內』,指國境內的人。『守』是保國自固。『威』,能懾服別人的力量。這個地方指使域外的人產生愛敬誠服。『戰』是指戰勝敵人。
這一條講,「古人以仁愛為根本,用合乎道義的方法來治理國家,這種治理的方法叫做正理」,正確的道理。「(治民用兵,平亂討暴,必定要合乎道義)。因此,殺掉壞人而使大眾得到安寧,殺人是可以的(殺人是為防止更多的殺戮,如此殺人可以讓更多人活下來);攻打別的國家,是為了愛護它的民眾,攻打是可以的(為民除害,去除亂君);戰爭的目的是為了制止更多的戰爭,雖然進行戰爭,也是可以的。因此,君主施行仁道民眾會親近,堅持道義會使民眾悅服,有智慧會使民眾有所依靠,勇敢會為民眾所效法,以誠信取信於民(將領有五種德性—仁、義、智、勇、信,則人民會親近、會喜悅、會有所依靠、會有所效法,並能信任他)。因此,在國內得到人民的愛戴,所以可以守衛國土;在外具有威懾力量,所以能戰勝敵人(利益給予人民,則可以固守國土;威懾力量加於敵人,則能戰勝敵人)。」這一條主要是講,戰爭是為了保護人民,為了制止戰爭,為了讓更多人能夠活下來,所以這個是戰爭的目的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