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二冊—治國的綱紀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二二O集) 2022/4/20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54-0220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二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五、「綱紀」。
【二二O、文王問師尚父曰:「王人者何上何下,何取何去,何禁何止?」尚父曰:「上賢下不肖,取誠信,去詐偽,禁暴亂,止奢侈。」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一,《六韜》。
『文王』是周文王,問他的老師尚父(他的老師就是姜太公),說:「為人君者,應推崇何人」,作一個人君,作為一個領導人,應該推崇什麼樣的人?「斥退何人」,要斥退什麼樣的人?「應選拔何人」,應該選拔什麼樣的人?「摒棄何人」,就是不要去用什麼樣的人?應該禁止什麼事情,要防止什麼事情?尚父(姜太公)就說了:「應推崇有德才的人」,應該要推崇有德能才幹的人,「斥退不肖之人;應選用誠實守信之人」,要選用這樣的人來辦事,「摒棄巧詐虛偽之人」,要摒棄奸巧、欺詐、虛偽的人,這樣的人要摒棄;「應禁止暴亂之事」,應該要禁止暴亂的事情,「制止奢侈之風」,要去限制這些奢侈浪費的風氣。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治國的綱紀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