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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士全書之因果勸上卷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四集)  2010/4/17  日本東京太和素食餐廳  檔名:WD19-018-0004

  諸位同修,大家下午好,阿彌陀佛!請放掌。我們上午講到吳郡,蘇州一個司理,一個法官突然死亡了,過了一個晚上,這個司理又活過來了。醒過來之後,他急忙呼叫家人去請當地的太守,以及太守的下屬同僚到他家來。他家人就去把太守,以及太守的下屬,就是他下面辦事的這些僚屬都請到他家來。這位司理就對太守以及大家叩頭要求,他說我到了陰曹地府,在陰間裡面,很哀切的祈求饒命,請陰間鬼王饒命,放他回到陽間來。剛開始,陰間的鬼王還是不允許。後來閻王就跟他講,他說你能夠勸化一千個人不吃牛肉嗎?他說如果你能夠在三天之內,回到陽間勸一千個人一生都不吃牛肉,就可以給你延壽。這個司理就要求太守以及他的下屬,他說現在我很幸運死去又活過來,現在要仰賴各位為我普遍的勸化百姓,如果大家不為我勸化百姓,勸一千個人不要吃牛肉,我就活不了了。

  眾人聽他講這些話,大概是人昏死過去,是不是剛醒過來,頭腦有一點問題,講這個話,大家聽了覺得很荒唐。但是大家看到他死了又活過來,也是為了安慰他,大家就假裝答應了,就說「好,我們答應你,你就放心」,這樣安慰他。但是實際上,太守跟他的下屬並沒有真正照他的要求,去勸當地的人民不要吃牛肉。這樣過了三天,這個司理他又死了。這個時候太守聽到這個消息就非常的驚訝,他就覺得這個事情,這個司理他講的不是荒唐的話,不是亂講的,覺得真有這麼一回事情。於是他就召集他的下屬,大家發願,共同受持不吃牛肉這條戒,就是一生不吃牛肉。而且又在交通要道,通衢就是交通要道、大馬路,繁華的大街上放名冊給大家去簽名,讓這些老百姓、這些人民他們發心要終身不吃牛肉的,都在那個本子上簽名。

  當時太守他發起不吃牛肉的運動,很快的就得到好幾千人的響應,很多人都響應太守不吃牛肉的運動,好幾千人都簽名了。然後這個太守,幾千人簽名,就把這個名冊焚化,就把它化了,燒了。過了沒多久,這個司理第二次死去,又活過來了。活過來,又給大家講,他說我被陰差抓去,主管的官員正在憤怒的責備我,他說放你又回到陽間,給你三天的期限,讓你去勸一千人不要吃牛肉,你這個事情也都沒有去落實。正在責備他的時候,忽然又看到一個穿黃衣服的人拿一個本子到了,拿給這個鬼王,就是陰間辦理這個案件的官員。這個本子拿來,穿黃衣服的人就跟陰間主管的官員講,他說這是戒除吃牛肉人的姓名。這個主管一打開看看,非常歡喜,他說不但你可以再回到陽間去,而且可以把你的壽命延長六紀。一紀是十二年,六紀是七十二年。這個太守以及共同簽名的大眾,他們都可以得無量的福報。後來這個司理活到一百歲。他大概二十八歲的時候,被陰間的閻王下命令把他抓去了,大概他的壽命到了,因為他勸這個太守做了這件大善事,勸這麼多人不吃牛肉,所以後來活到了一百歲。

  這些事情實在講,古代有,現代更多。不是說古時候的人有,現在沒有,實在講現代更多。可是現在有很多人他不相信,認為這個都是迷信,認為這是迷信,有的人認為這是無稽之談,不符合科學,沒有科學的依據,現代人大部分是這樣的一個想法。但是這些事情,我們只要仔細冷靜的在現前這個社會上去觀察,你聽到的或者你見到的,這可以說太多了。我們看到古時候的這些公案因緣、這些故事,你再對照現前我們社會上,這個事情不比古時候少,而且更多,這些都是事實真相。特別現在有很多眾生附在人的身體,我們親自見到過的那就太多了。你說那些人裝,他裝得出來嗎?他怎麼去裝?這個裝的我們也看得出來,不是裝的我們也看得出來,為什麼?你看多了,你就知道他是不是裝的還是真的,憑我們親身的閱歷、經驗都可以看得出來。

  大家有沒有看過《閱微草堂筆記》這本書?我看這本書這邊好像有寄一些來流通,恐怕現代的人看不懂。《閱微草堂筆記》是清朝乾隆年間紀文達公他一生的見聞記錄。講紀文達,我們一般人可能比較陌生,講紀曉嵐大家都比較知道,因為大陸有演一個電視劇,演這個紀曉嵐的。紀曉嵐他是《四庫全書》的總編輯,這個《四庫全書》他任總編輯,他沒有學佛,他不是學佛的。他一生聽到的、看到的,那些發生的事情他把它記錄下來,他那個內容就有一點像《聊齋誌異》一樣,一個公案、一個公案,這個故事因緣,那不是他編的,是他自己親自見聞的。這個見聞就像我們現在講的新聞採訪,哪個地方發生什麼事情,他把它記錄下來,根據實際上發生的事情把它記錄下來,而且做一個很客觀的評論。但是現在我們拿這本書給大家看,大家都說迷信,我想紀曉嵐會喊冤枉,他會覺得很冤枉,他說這個不是迷信,這是我親身的見聞。

  說迷信的人他就不迷了嗎?大家想一想,不相信佛經上講的,不相信我們老祖宗講的,不相信古聖先賢講的,他認為這些都是迷信,你想一想,他迷不迷?他都是正信,他一點都不迷嗎?我們想一想,你不相信佛菩薩講的,不相信老祖宗這些古聖先賢講的,那你真的就是道道地地的迷信。迷信什麼?迷信科學,迷在這個科學裡面,他迷在這個裡面。這是我們淨老和尚過去講經常講的,他迷在這個上面。迷信科學是什麼現象?大家現在有沒有看年輕人打電動玩具?玩電腦,玩電動玩具,很好玩。電腦那個內容太豐富了,你去玩,你不會被迷嗎?會不會被迷?不會被迷的人功夫就很高。現在的人,你看看迷信科學,什麼叫迷信科學?你看那些年輕人沉迷在網咖、網吧,在打電動玩具,那個就迷信科學!現在全世界人不都迷信科學嗎?都崇尚科學,災難來了,死到臨頭還不知道。科學家他能夠把災難的信息給大家報告,但是他沒有化解災難的辦法。現在全球的氣候不正常,科學家能夠發明個機器讓它正常嗎?那裡鬧旱災,科學家能不能發明個機器讓它下下雨?這裡遭水災,能不能調節一下讓水不要太多?那個地方地震,發明個機器放在地上,讓它不要搖。科學家做得到嗎?答案是很肯定的,做不到,他只能告訴你有這個災難。那怎麼辦?大家等著災難來臨,他也沒有具體化解的辦法。這樣的態度,那就非常消極了,這是我們要明白的。

  所以我們學習佛法,學習古聖先賢這些教育,我們心態要調整。凡是會來這裡聽經學佛的,過去生都是有深厚的善根福德因緣,不然你不可能來這裡坐兩個小時。不要說坐兩個小時,叫你坐兩分鐘,你就坐不住了,這是事實。沒有善根的人,他不會走進來;能夠進來的,說明我們過去生都學過,有這個底子,有這個善根,這一生再遇到,才會繼續來學習。我們自己學習之後,也希望把自己學習的心得給還沒有善根的人,跟他們分享,希望給他們種種善根,跟他們結結緣,幫助他們也來學佛。這個就是弘法,這個就是利益眾生。

  好,接著下面我們再來看周安士先生,他對這個公案的一個評論。這個按,就是按照這個公案的記錄,他做一個評論。我們看這個文,這個文是在第十九頁,四十三之十九。

  按【邇來官長。亦有能禁宰牛者。第不得其方。所以禁榜雖懸城市。牛羹遍列通衢也。屠牛為業。本欲得利。利無所得。自當息刃。宜著衙役。更番糾察。有緝得牛肉者。即罰賣主出銀以賞之。務使緝獲屠家之利。倍於私受屠家之利。則衙役皆樂為官長效用。無所容其欺罔。不然。受屠人之重賄。互為掩飾。官長何從知之。何從見之乎。】

  這一段文是周安士先生根據這個公案,這個公案是蘇州太守,還有一個司理(一個法官)他們發起提倡禁吃牛肉,就是受持不吃牛肉這條戒,感動了很多人來響應,這是做官的他們的德政。這裡講,就是在清朝那個時候,周安士居士是清朝初年的人,他說,『邇來官長』,「邇來」就是近來、最近,最近來的很多官員,也有能夠下令禁止屠宰耕牛的,官府也發了這個榜,公文也都發出來。但是怎麼樣?『第不得其方』,「第」是只是,只是沒有掌握確實的方法。所以雖然禁止宰殺耕牛,榜文懸掛在市場上,大家也都看到了,但是那個牛肉湯、牛肉麵還是整個街市到處都有,甚至把宰牛當作一個職業。宰殺這些耕牛、賣牛肉,他目的是為了得到利益,如果無利可圖,他自然就放下屠刀,他不幹了。

  下面這個是周安士先生他的建議,建議官府要把這個事情做好,應該派遣差役,輪番巡察監督。如果有人查到牛肉,就要處罰這個賣主,賣的這個主人,出錢獎賞這個去報案的人,務必要使得查獲屠戶的人得到很豐厚的獎賞,比他私下接受屠戶的賄賂得到的利益超出很多。這個是在衙門,這個衙役,在衙門辦事的這些公務人員,他們才願意為這個長官來效力,他們就不會去欺暪了。如果不是這樣,賣牛肉的,他也會拿錢去賄賂這些衙役,這些抓人的,就是現在講的警察。他拿錢去賄賂警察,叫他網開一面,不要去抓他們,這個衙役拿了人家的錢,他就會掩護他們,互相掩飾。上面的長官怎麼會知道,又怎麼能夠見到真實的情況?這是周安士先生對當時的官府提出這樣的一個建議。當官的如果能夠這樣去執行,真的就功德無量。我們再看下面這個公案:

  【禁牛益算(出戒牛彙編)】

  【嘉靖間。福建布政胡鐸。宴召眾賓。座間尚書公林俊忽昏倦熟寐。呼之不醒。良久方蘇。曰異哉。予適被召至冥。主者乃吾宗尚書林聰也。云今閻羅王即宋范文正公。吾為其屬。以爾昔為縣令。未禁宰牛。合減壽一紀。故特攝汝。予辯曰。吾任某縣時。曾有禁宰牛榜。案卷猶存。聰愕然曰。得毋失檢乎。急命再查。有頃。縣土神以予禁榜呈復。聰喜。仍代申奏。還壽一紀。敕原使送歸。座客皆驚。共誓不復食牛。俊後壽果一紀。】

  『布政』小註有註解,「布政」是一個官名。布政使的簡稱,在明朝洪武九年(公元一三七六年),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。明朝宣德之後,全國的府、州、縣等分統於兩京和十三布政使司,每司設左、右布政使各一人,是一省最高的行政長官。後來為了軍事的需要,再增加設總督以及巡撫等官,總督跟巡撫他的權位就高於布政使。在明朝的時候,布政等於說我們現在講省長一樣,這一省當中最高的長官。這是明朝嘉靖年間的事情,在福建省布政這個長官他名字叫胡鐸,有一天他設宴席招待很多貴賓,招待眾賓,招待很多貴賓。當然這個做大官的人,請的人當然也都是有相當身分地位的。『座間尚書公林俊』,這個宴席當中,在這個座位中間,也請一個尚書,「尚書公」這個公是對他一個尊稱,尚書就是我們現在講部長,這個部長叫林俊。大家正在喝酒,在這個酒席當中,林俊忽然『昏倦熟寐』,這個尚書林俊先生忽然感到昏沉疲倦,在這個宴席當中他就熟睡過去了,睡得很熟,大家叫他也叫不醒。

  這樣過了很久,這個林俊他才醒過來,『良久方蘇』,過了很久才甦醒過來。他一醒過來,就對眾人講,『曰異哉』,「異哉」就是很奇怪,我剛才被人召喚到陰間去了。有一位陰間裡面主管的官員,正是我們同個宗族的尚書『林聰』,已經死了。他對我說,現任的閻羅王就是宋朝的名臣『范文正公』,范仲淹先生,我現在是在他的下面辦事,我是他的下屬。他宗族「林聰」,他的宗親就跟他講,他說因為你過去當縣令的時候,就是你當縣長的時候,你沒有禁止這個縣的人民宰殺耕牛,你沒有發布這個命令。你當縣長的時候,你沒有發布禁止宰殺耕牛這個法令,所以應當把你的壽命減掉十二年。算一算,你的壽命減掉十二年,現在壽命到了,要把你抓來,因此特地就抓你前來。他們的宗族,這位已經過世的尚書林聰對這個林俊講,講這個事情。講陰間,把他抓來是因為他當縣長的時候,沒有發布禁宰耕牛的命令,所以壽命被扣掉十二年,現在把你抓過來。

  當時這個林俊就辯解說,他就辯解,他說有,我在那裡當縣令、當縣長,曾經發布過禁止宰殺耕牛的榜文,這個公告都有發出去,都有貼出去,現在這個卷宗檔案都還在。他這個宗親林聰聽到就很驚訝的說,莫非是他們檢查有失誤,沒有詳細的檢查校對,有這個失誤。你有發布這個命令,他們有失誤,不知道你有發布這個命令。於是他這個宗親,林聰急忙下令,叫他們的下屬再去考察,再重新檢查一遍。過了一會兒,他們這個縣裡的土地神,去找當地的土地神,土地神就是土地公,這個土地神又把林俊他當縣長的時候,禁止宰殺耕牛的榜文呈遞上來。林聰看到就很歡喜,就代替他向閻羅王稟奏,說他當縣長的時候的確有發布過這個命令,現在這個資料都有呈上來,應該他這個十二年的壽命要再賜還給他。於是他這個宗親林聰就命令先前把他抓去陰間的差役,再把他送回到陽間來。他在這個酒席當中講了這樁事情,在座的這些賓客,大家聽到了都感到非常的震驚。於是在座的賓客大家共同發誓,不再吃牛肉。後來林俊果然他又活了十二年才死。

  這個公案,這也是當官的,當官的人,他要做善事也很容易,一個政策,一個命令,他可以做很多一般人沒有機會去做的好事。這是一個例子。下面我們看周安士先生的按,他的一個評論:

  按【貧人所望者富。富人所望者貴。貴人所望者惟壽耳。冥冥之中。為屠牛一事。宰官之增齡者。不知凡幾。減算者。不知凡幾。惜幽明隔絕。無由覺悟耳。】

  這一段就是評論這個公案,這個公案,你看那個林俊,他當縣長,他也做了這樁好事,因此他的壽命沒有被減掉,沒有被減損。這裡這個評論給我們講,他說,『貧人所望者富』,就是貧窮的人他所希望的是什麼?就是沒有錢的人,沒有錢的人希望能夠富足,能夠有錢。我們看看全世界的人不都這樣嗎?沒有錢的人他希望什麼?他希望有財富,他也希望有錢,每一天勞碌奔波都為了這個!富裕的人,有錢的人,他希望什麼?他希望有地位,希望顯貴,就是在社會上有崇高的地位,做大官有崇高的地位,有錢就希望他有地位,有名有利。地位高貴的人,他希望什麼?又有錢,又有地位,那他希望什麼?他希望要長壽。有錢又有地位,富貴人家,當然他希望長壽。所以秦始皇他併吞六國之後,他就希望他能夠長生不老,所以派五百童男童女到海島去取長生不老藥。為什麼?有富貴了就希望壽命很長,身體很健康,他才能去享受這個富貴。這是一般人都有這個需求,他想長壽。所以有錢有富貴的人,就比較怕死;那沒錢的人比較不怕死,反正這麼窮、這麼苦,早一點死,早一點解脫。有錢又有地位的人,他就很怕死。大概在二OO七年,三年前,我在澳洲,澳洲淨宗學會有兩個同修,我們台灣移民去的。他們很喜歡請我喝咖啡,就到黃金海岸去喝咖啡,找一個風景優美的地方喝咖啡。然後他們就跟我講,悟道法師,你知道我們現在最怕的是什麼?我說最怕什麼?他說我們現在最怕聽到死那個字。我說這個我了解。我說你們現在有錢又有閒,當然是怕死。如果你窮得要命,苦得要命,肯定你會想早一天死算了。

  所以這是有富貴的人,他都希望長壽。在佛法裡面,你沒有財富,佛可以教你去修,你可以得到財富;你沒有地位,佛教你去修,你可以得到地位;你沒有壽命,佛教你,你可以得到長壽。所以在經典上講,求富貴得富貴,求男女得男女,求長壽得長壽,都求得到。但是你要如理如法去求,要認識因果,沒有一樣求不到。殺生吃肉是種短命的業因,多病的業因,受災難的業因,刀兵劫、傳染病的業因,你造這個惡因,你一天到晚指望得到健康長壽,肯定跟你的願望是違背的,因為你修的那個因跟那個果不相應。所以希望得到健康長壽,那就趕快要戒殺、吃素、放生。所以諸位同修,大家如果遇到認識的親戚朋友,他很有錢又很有地位,他現在肯定想要多活幾年,對不對?那你勸他趕快戒殺吃素。他們可能很不習慣,肉很好吃,吃素好像沒口味。但是我這幾天來這裡吃的,好像不比吃葷的差,可以帶個便當先給他吃看看。這個就是我們要告訴他正確的修因。好,「勸宰官」到這裡是一段。下面這一段是:

  【勸在公門者】

  『勸在公門者』,這一章奉勸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。我們看這個文:

  【衙門之士。見人嬰木索。受笞箠。略不悲憫。其視戒殺。尤為迂闊。所以一至鄉村。肆行無忌。見雞索雞。見鳧索鳧。甚至迫其賣女鬻男。以供口腹。所欲既遂。則又誇於儕伍。而凶暴之風日盛。抑知天道好還。或隕身杖下。或喪命囹圄。或不再傳而子孫乞丐。良由設心慘刻。以致自速其辜。普勸公門善士。行時時之方便。見顛連莫告者。以善言安慰之。無辜被冤者。於公庭昭雪之。至於口腹。無有窮盡。與其上干天怒。何如惜福延年。克昌厥後乎。古云。推人扶人。同一運手。吞菜吞肉。同一舉口。明理者何弗思之。】

  這一章是勸在公門,就是在政府機關上班的公務人員。在古時候,就是在衙門,我們現在講公家機關上班的。在公家機關上班的,他們得力於他們在工作的位子上,所以常常對人民都無理的要求,不但不知道做好事,反而利用職務的方便造惡業。這是此地講的,這是奉勸。

  『衙門之士』,這些政府機關執法的人員,這些公務員見到犯人,『嬰木』就是古時候的枷鎖,犯罪披枷帶鎖,繩子綑綁,甚至受到拷打,這些人看到也沒有一點慈悲憐憫的心情。他們看待戒殺放生,更是覺得迂腐,不切實際,就是不現實,認為這些都是虛妄的,不是真的,他不相信,不相信這些因果報應。所以一到鄉下村莊,這些公務人員就肆意妄為,毫無顧忌。看到這些鄉村,這些人民,看到他們養雞,他就要索雞;看到鴨,這個『鳧』,就是野鴨,看到鴨,他就要鴨。甚至逼迫老百姓賣兒賣女來供養他們的口腹,滿足他們的欲望。目的達到之後,則又在同事之間誇口炫耀,而導致凶狠殘暴的風氣一天一天的增加、增長。但是要知道這些都有因果的,你在政府機關上班做事,如果不幹好事,盡幹壞事,那有果報的。所以『天道好還』,因果報應,絲毫不爽,到最後,有的或者死在棍杖之下,有的喪命於牢獄之中,或者自己的子孫淪為乞丐,不再有後代。這些果報都是因為用心殘忍、刻毒,以致於加速自己的罪過,果報很快就現前了。

  周安士先生,他當時就普遍的奉勸,不但當時,也包括我們現代,奉勸這些政府機關的善良人士,要怎麼樣?要時時給人方便,時時要想到為人民服務,不要給人民找麻煩。見到顛沛流離的人,求告無門的,用善言善語來給他安慰,來給他排解困難;遇到無辜受冤枉的,在法庭上幫助他洗刷冤情。至於飲食的貪求,是沒有窮盡的,與其殺生招來上天的憤怒,那怎麼比得上愛惜自己的福報。多做好事,來求延年益壽,讓自己的子孫後代都能夠昌盛,這不是很好嗎?何苦造那個惡業,讓子孫也都受害。不為自己想,也要為後代子孫著想。所以古人講,推人一把跟扶人一把,同樣都是用手,那你的手,你要去推人,還是扶人?你要去損害人,還是要幫助人?同樣都是用手。吞食蔬菜跟吞食魚肉,同樣都是張一下口,都是這張口。你吃素食,張口吞下去,跟吃魚肉吞下去,不都一樣嗎?經過這個三寸舌頭到肚子裡面,什麼感覺都沒有了,但是果報不一樣。吞食魚肉,那有果報的;吞食蔬食,那也有果報,這是好的果報,不跟眾生結冤仇的果報。明白道理的人,為什麼不認真去思考這個事情?他這一段,「勸在公門」這章等於是勸世文,講得也非常的貼切,我們要好好去思考。

  下面就舉出在公門裡面,造善造惡的果報,這些公案,先看第一個:

  【黨惡冥譴(見觀感錄)】

  這個公案的標題叫『黨惡冥譴』,這個公案是出自於《觀感錄》這本書,是從這本書摘錄的。

  【龍游邵秋芳。崇禎甲申。縣禁屠宰。鄉間慮衙役為擾。賄秋芳禦之。屠戶遂得肆志。乙酉四月二日。秋芳死。七日甦。自言至冥。見冥君審宰牛事。有牛來齧。又屠人王十一。亦欲嫁禍焉。牛刀。血盆忽現目前。秋芳力辯。冥君曰。雖非汝殺。然當日無汝。此輩畏罪。未必殺矣。查壽數未盡。因令回陽。死後處分。】

  這個是講浙江龍游縣有一個叫做『邵秋芳』的人,這個事情發生在明朝,明朝『崇禎甲申』年,公元一六四四年。當時這個地方的縣令下令禁止屠宰,禁止屠宰就是禁止殺生。古時候官府也常常有下這道命令,到了民國還有。在我小時候,都還記得有時候一個月有兩天禁屠,就是那一天你要買豬肉都沒有,那一天沒有屠宰。這是古時候官府都有這些做法,禁止屠宰。鄉里的人顧慮衙門裡面的人,衙役差人藉這個機會來滋事擾亂,藉這個滋事,藉機會來擾亂,就賄賂邵秋芳來阻止這件事情。因此這個屠戶,雖然縣官有下令禁止屠宰,但是這個屠戶去賄賂邵秋芳,他們就很方便,他就不會找他,他們就任意屠殺,任意的殺生。

  到了第二年,公元一六四五年,四月初二,邵秋芳就死去了。死了之後,七天又甦醒過來;醒過來之後,他自己說自己到了陰間,看到閻羅王正在審耕牛,就有牛來咬他。又有一個屠夫叫做王十一的,也想要嫁禍給他,把宰牛的刀、放血的盆忽然出現在他的面前。這個邵秋芳極力的辯解,他說沒有這個事情。閻羅王就跟他講,這個雖然不是你親手去殺的,然而當時如果沒有你去阻止,這些人害怕犯罪,未必會殺這些牛,是因為你這個關係,他們才會去殺這些牛的。雖然不是你自己親自叫人殺,或者自己殺,但是是因為你的關係,他們才去殺這些牛。如果當時你沒有去阻止禁止屠宰,你沒有去阻止,他們也就不敢去殺。就是因為你去阻止,所以他們才去殺這些牛,所以這個帳還是要算到你的頭上。但是查邵秋芳的壽命還沒有盡,因此閻羅王就命令他先回陽間,等到壽終之後,壽命到了,死了,再一起處理,來處罰。

  這個又是在公門裡面不知道做好事的,做了這個惡業,人還沒有死,壽命還沒有到,陰間就先審理這個事情。我們再看按,按照這個公案的評論。

  按【屠戮之事。開之易。禁之難。一勸人開。披毛戴角矣。出入衙門者。尚其慎之哉。】

  這個屠殺的事情,你要開放很容易,你要禁止卻很困難。一旦勸人開放殺生,這個果報將來必定會墮落到畜生道,披毛戴角還,你殺這些眾生,殺這些畜生,自己將來也會墮到畜生道去還債。所以在政府機關來往出入的人,應當要謹慎這件事情,這是勸在公門的人。這個事情現在的人一講都不相信,認為這是迷信。他不但不相信,他還給你毀謗,果報現前的時候,後悔就來不及了。所以在做官的,在公門的人,有的人他當官,利用這個機會做好事,他壽命增加了,這個在歷史上不知道有多少,也很多;有的人當官,他也利用這個機會造惡業,壽命減損的也不知道有多少。可惜這個幽冥隔絕,幽冥就是陰間的事情,陰間跟陽間,我們凡夫有障礙,隔絕。冥陽就是有障礙,陽間的人,一般凡夫他看不到陰間的事情,因此他們就不相信,他眼睛沒看到的他就不相信。所以一般沒有善根的人,跟他講這個,他沒有辦法接受的。但是事實上,這個因果報應不要等到人死了,就是人還在這個世間,如果你仔細冷靜去觀察,也不難理解;只是大家粗心大意,他沒有細心去體會。其實這個因緣果報,在我們現前人間,你仔細觀察,都非常的明顯,不要等到死了,現在就可以感受得到。我們接著再看下面,因果勸二:

  【勸養親者(以下言居家不宜殺生)】

  這是「因果勸」第二個部分。前面勸富貴人家、當官的,在公家機關上班的這些人。第二段,第二大段他是勸居家,就是平常我們在一般家裡也不宜殺生。居家第一個就是『養親』,奉養雙親,奉養自己的父母親,不適合殺生。我們看這個文:

  【人子養親。其道各別。全乎下養者為小孝。全乎次養者為中孝。全乎上養者為大孝。惟全乎最上養者為大孝之大孝。何則。下養者。惟知口腹之奉。酒食甘旨。不致有無餘之歎。是亦世所難能。謂之小孝。次養者。體親之志。父母所愛亦愛。所敬亦敬。使親心安樂。是名中孝。上養者。諭親於道。善則贊成。過則幾諫。使父母聖德在躬。是名大孝。至於最上養者。更有進焉。常念父母之恩。同於覆載。父母之壽。易於推遷。當用何法。可報親恩。何法可延親壽。何法可使父母出離生死。何法可使父母罪障消除。何法可使父母得入聖流。究竟成佛。譬如刀兵劫至。負親而逃。遁入山中。得毋亦有寇至乎。遁入水中。得毋亦有寇至乎。遁入曠野。得毋亦有寇至乎。輾轉熟思。必置父母於萬全之地。是名最上養。亦名無上養。亦名超出一切世間養。豈非大孝之大孝乎。若殺物養親。使物類抱冤來世。父母償債多生。不啻以漏脯救親饑。鴆酒止親渴矣。何逆重之。而可託言孝耶。或曰。士人功成名遂。光祖揚宗,可謂孝乎。答曰。功成名遂。固足取也。若以此濟其善。固為榮親。倘以此濟其惡。不反為辱親耶。檜嵩之父。亦宰相親也。假令起於今日。人必惡之疾之矣。故知孝子榮親。莫如積德。功名其次焉者耳。】

  這一篇是勸居家不宜殺生,把這個道理事先給我們說明,為什麼居家不宜殺生。為人子女贍養父母雙親,方法有各種不同:一般你完全做到下養是小孝,完全做到次養是中孝,完全做到上養是大孝,只有完全做到最上養才是大孝裡面的大孝。這什麼意思?下養的意思就是只知道奉養父母的衣服飲食,酒肉美食,照顧他物質生活,不至於使父母在生活上有所缺乏。這個在這個世間上,也算是難能可貴,現在要找這樣的孝子賢孫,已經非常不容易了。這樣的孝養,把父母的生活照顧得非常好,這叫小孝,這個孝不大,這叫下養,只照顧父母的衣食,物質生活。次養,體察雙親的心志,父母所喜愛的,自己也喜愛;父母所尊敬的,自己也尊敬,順乎親心,使父母心裡常常感到安慰快樂。不但照顧物質生活,而且照顧到父母雙親他的心情,生活物質沒有缺乏,心情也非常的安慰快樂,能夠盡到這樣的養叫中孝,這個叫次養。上養就是用聖賢的道理來開導父母,雙親有善念善行就幫助他完成;父母有過失,就善巧方便的婉言來勸諫他,來勸告父母,使父母的德行增長,這叫大孝,這個叫上養。至於說最上養,比上養就更進一步。常常想到父母養育之恩,等同天地,天覆地載;而父母的壽命,卻很容易流逝,遷流不息。我們奉養父母能夠奉養幾年?應當用什麼辦法才可以報答父母的恩德?用什麼方法可以使父母延長壽命?什麼方法可以使父母出離六道生死?什麼方法可以使父母宿世今生罪過業障消除?什麼方法可以使父母得以成聖成賢,乃至圓滿成佛?就譬如說,下面是比喻,戰爭來臨了,我背著父母雙親逃難,躲到山中,雖然暫時躲過了,但是擔心會不會有敵人追來;躲在水中,也會想到後面會不會再有敵人追過來;躲到空曠的原野,也會擔心會不會有人再追來?翻來覆去,深思熟慮,必定要把父母親安置在絕對安全的地方,讓他們永遠無後顧之憂,這個就叫做最上養,也叫做無上養,也叫做超出一切世間法的贍養,豈不是大孝中的大孝嗎?這個無上養,最上養,超出一切世間法的贍養,是大孝當中的大孝,除了佛法以外,大概世間法做不到。

  我們學佛的人要盡到這個無上養、最上養,必定要學習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。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是佛門的孝經,你看婆羅門女、光目女,她們的母親都是殺生造惡業,不信因果的,死了以後墮到地獄去。她們發願要把她們的母親從地獄超度,救拔;她們發願要把十方世界所有地獄眾生都度成佛了,她才要成佛。發這麼大的願,就為她們的父母親發這個大願,成了地藏菩薩。她母親就從地獄裡面,被她超度到忉利天上去了,後來也成佛、成菩薩。這個《地藏經》講的,這樣幫助自己的父母親人,就是此地講的最上養、無上養,超出一切世間法的贍養。所以要盡到大孝中的大孝,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不能不讀、不學習。

  下面就是要回歸到為什麼在家裡不可以殺生這個道理。如果殺害動物的生命來奉養父母雙親,在世間人來看,這個是孝,他孝順父母,他殺生是為了奉養雙親。但是這些動物牠滿懷怨恨,你為了父母來殺生,跟這些眾生結冤仇,讓父母多生多世去償還命債,你這樣的孝養父母,跟用有毒的肉給父母充飢、用毒酒給父母止渴,就沒有差別了。父母肚子很餓,拿個肉給他吃,但是肉有毒,吃了馬上就死了;父母口很渴,拿有毒的酒給他喝,喝下去是止渴,但是一下子毒發作就死了。你殺生奉養父母,跟漏脯給父母充飢、毒酒給父母止渴,那有什麼差別?如果你明瞭這個因果,那不就是這樣嗎?這樣能算真正盡孝嗎?實在講,這是多麼嚴重的忤逆行為。嚴重的忤逆行為,怎麼可以藉口說是孝?你是在害父母,陷父母於不義。

  另外或許有人說,讀書人功成名就,光宗耀祖,那可以說是孝嗎?這個周安士先生回答說,功成名就固然值得求取,我們古代讀書人得到功名,光宗耀祖,這個也是值得讚歎的。如果用這個功名來幫助自己修善,固然會給父母帶來榮耀。倘若用這個功名幫助自己造惡業,那不是反過來羞辱父母嗎?所以這裡就舉出像宋朝秦檜、明朝的嚴嵩,他們的父母親也是宰相的雙親。這兩個人都做到宰相,但是大奸巨惡,他也是有功名,做到宰相,一人之下,萬人之上,假使讓他們今天重新活在這個世間,世間人看到他們必定很厭惡的,很仇恨他們的。故而知道,因為這個緣故,所以我們就知道,孝子要使父母榮顯,莫過於修善積德,這個功名富貴還在其次。這是告訴我們居家不宜殺生這個道理,怎麼樣做才是真正孝養父母。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的人,往往陷父母於不義,讓父母造重大的罪業,還以為自己,我很孝順,這樣就錯誤了,這就不對了。下面舉出這個公案:

  【業錢償報(見好生錄)】

  這個公案是從《好生錄》這本書摘錄的。

  【嘉興一老媼。子以捕蟹為業。常用草索縛賣。賣後。隨易薪米給母。一日媼病。即將草索納腹中。納盡。仍逐節抽出。出已復納。納已復抽。腸肺間血穢。一一自口牽出。自云。我受子業錢奉養。故得此報。稍不如是。反覺難過。觀者如蟻。如是數日而死。】

  『老媼』,「媼」就是古代對老婦人的通稱,老太婆、老婦人通稱。這個公案是發生在浙江嘉興,這個地方有個老婦人,她的兒子以捕捉螃蟹為職業。常常用草繩,他把抓的螃蟹都綁起來,這個草繩把螃蟹串在一起。這個小時候我都看過,有人去抓螃蟹,用那個草繩把螃蟹的腳,有個孔把它穿起來,一串一串的。我小時候,也是殺生,自己也去抓螃蟹、抓泥鰍的,造這個殺業造得很重。所以這裡看到這個公案,我就想到小時候,我也曾經抓過,也幹過這個惡業。這個兒子他是抓螃蟹的,抓螃蟹他去賣,賣了錢,他隨即去買柴火,買米、買糧食來供養他的母親。我們世間人看,這個人很孝順,你看他去抓螃蟹賣錢,得到這個錢就是買米、買柴火回家供養他的母親。這在我們世間人來看是非常孝順,也很難得。

  有一天,這個老婦人她生病了。生病,她這個病也很奇怪,她就把草繩,用草編的繩子,就把它吞到自己的肚子裡面,就是很長的草繩吞到肚子,都全部吞進去了,然後再一節一節從自己的口中再把那個繩子抽出來。抽出來之後,再一節一節再吞進去,吞進去又再把它抽出來。這樣一吞一抽,她這個腸子裡面,腸肺之間的血污血塊,一一都從嘴巴裡面跟著繩子被牽出來。她自己就講,我接受兒子造這個殺業賺的錢來奉養,所以得到這種報應。如果稍微不這樣做,如果沒有這樣做,反而就覺得很痛苦、很難過、很難受。她這樣繩子把它放進去,再把它拉出來,還覺得比較舒服一點。附近的人聽到這個事情大家都來看,來看的人非常多,像螞蟻那麼多,像魚群一樣,螞蟻那麼多,紛紛前來看。就這樣折磨了好幾天,很痛苦的死去了。

  我們看到這個公案,就是這個兒子去造殺生這個錢來奉養父母,世間人認為是孝順,但是我們看到這個果報,老婦人她這種果報,反而他是不孝,大不孝。害父母受這種果報,你能說這樣是算孝嗎?他是一片孝心,但是事情做錯了。他是有這個孝心,但是事情做錯了,做得不對。本來要孝養父母,反而是害了父母,這個自古以來就非常的多。我們再看下面這個評論:

  按【昔世尊在王舍城中。見一大魚。身有多頭。頭頭各異。墮於網中。世尊見已。入慈心三昧。乃喚此魚。魚即時應。世尊問言。汝母何在。答言。母在廁中作蟲。佛語諸比丘。此大魚者。迦葉佛時。作三藏比丘。以惡口故。受多頭報。其母爾時受其利養。以是因緣。作廁中蟲。觀此。則知業錢養親。尚非孝子所為。況殉世俗之見。殺物以享乎。】

  『世尊』是佛的十種稱號之一。釋迦牟尼佛有一天在王舍城當中看到一條大魚,這條大魚身上長了很多個頭,每個頭都不一樣,墮在魚網當中。世尊看到,『入慈心三昧』,入三昧之後,『乃喚此魚』,就叫這條魚,『魚即時應』,魚即時就答應、回應。世尊就問他,『汝母何在』,你母親現在在哪裡?這條魚就回答,『母在廁中作蟲』,他說我母親現在在廁所當中作蟲。佛就告訴諸位比丘,他說這條大魚,在『迦葉佛時』,「迦葉佛」就是釋迦牟尼佛前一尊佛。這條大魚在迦葉佛那個時候是『作三藏比丘』,通達三藏的比丘,這個不容易。但是他有惡口的習氣,就是講話很凶惡,有這個惡口。這個惡口習氣他改不掉,所以死了之後就受多頭報,墮到魚當中長了很多個頭。

  『其母爾時受其利養』,人家供養他的,他再供養他的母親。他母親得到他這些供養,也受到連累,死了之後到廁所當中去當蟲。『觀此,則知業錢養親,尚非孝子所為』。造惡業的錢去奉養雙親,不是真正孝子所應該做的。『況殉世俗之見,殺物以享乎』。何況跟著世間俗人一般的見解,殺生害命來奉養父母,父母能真正得到享受嗎?反過來害了父母,這個我們不能不知道。好,我們接著看下面這個公案:

  【餖飣餘業(出觀感錄)】

  【常熟顧順之。寓無錫。素茹齋。康熙庚戌二月朔。瞑七晝夜甦。曰。見道人約往聽經。至其處。前法堂講金剛經。後法堂講報恩經。講畢云。茹齋者堅心念佛。食肉者務戒殺生。一可超度父母。二可消己罪業。少頃。忽見母在血池中哭。螺螄蚯蚓繞身。道人云。汝今生之母已度。此過去母也。因其好食肥鴨。故群類繞身耳。須念往生咒度之。遂覺。】

  『餖飣餘業』,「餖飣」小註有註解,將食品堆疊在器盆中,把它擺設出來。這是講常熟,常熟在江蘇省,江蘇省常熟,這個地方有一個叫顧順之的人。『寓無錫』,他客居在「無錫」,無錫也是在江蘇省。平素他都是吃素持齋的。在康熙庚戌年(公元一六七O年)二月初一,『朔』就是農曆初一。農曆二月初一,一覺睡了七天七夜,醒過來,他就對大家講,他說我到了一個地方,有修道的人約我去聽經。到了講經的地方,前面一個法堂講的是《金剛經》,後面也有一個法堂是講《報恩經》。這個經講完之後,法師就說,已經吃素持齋的,要一心念佛,還在吃肉的,務必要戒除殺生。就是還沒有吃素,還在吃肉的,你們聽完經,回去之後,務必要戒除殺生。有什麼好處?第一可以超度自己的父母,第二可以消除自己的罪業,我們一般講解冤釋結。我們現在有很多同修,每逢做法會,都要寫個冤親債主。寫個冤親債主,我們把誦經念佛迴向給冤親債主,這是治標,一時的,有這個效果。你要治本,就要戒殺吃素,不要繼續再殺生吃肉。因為殺生吃肉就是跟眾生結冤仇,生生世世,冤冤相報,這個冤結就無法化解。所以佛在《十善業道經》給我們講,你真正遠離殺生,不殺生這條善業你修圓滿了,有十種好處,其中有一種就是「滅除怨結,眾怨自解」,過去今生冤親債主的怨結自然它就化解。你不殺生這條善業要修到圓滿,不但沒有殺生的行為,連傷害眾生的念頭都沒有,這條善業就圓滿;善業圓滿,你冤家對頭自然就化解了。

  所以我們寫了這個牌位,要化解冤親債主,自己要知道怎麼修,不是寫個牌位,給法師五百塊、一千塊,那就解決了。如果有那麼容易,我也要趕快來寫。所以在大陸,我在很多地方,很多人她墮胎,墮幾個嬰兒的,就拿一千塊要超度。在台灣一千塊台幣寫一張大牌位,然後叫悟道法師,這一千塊交給你了,你幫我超度,沒有我的事情了。我說我沒辦法,我沒有那個能力。我說佛都沒辦法,不要說我。我說這個有那麼容易嗎?我說不要把你殺死,你那個恨消不掉,凡夫沒那麼容易的。我說有一個人無緣無故給你打一個耳光,然後他說我誦一部經給你迴向,你馬上就不生氣了嗎?行不行?我們來試看看。恐怕你恨到死都還恨,某某人哪一天給我打一個耳光,到死的時候你都還記得,那個恨消不掉。你想想,給人打一個耳光,不要說打一個耳光,你就罵他一句話,講了一句話,很難聽的話,可能他都恨你一輩子,下輩子都還記得,到死的時候都還記得,永遠懷恨在心。你說我念阿彌陀佛,念十句給你迴向,他氣馬上就消了嗎?我看沒那麼容易。那何況你把他的生命給殺了,那你說他有那麼容易放過你嗎?換作你被殺了,你那麼心甘情願嗎?你這樣想一想,答案就出來了。

  因此,我們寫冤親債主,還要去修。要怎麼修?戒殺、放生。不但從今以後不再有殺生的行為,還要連殺生的念頭、傷害眾生的念頭,給眾生生煩惱的念頭都沒有。你這個善業圓滿了,《十善業道經》佛給我們講,「滅除怨結,眾怨自解」,你冤親債主的這個結自然它就化解了。所以寫了牌位,我還要給大家說明,你要依《十善業道經》去修,這《十善業道經》第一條就是不殺生,五戒第一條也是不殺生。不殺生具體的做法,周安士先生很慈悲,給我們寫這個《萬善先資》,你就這樣去修,這樣冤結才會化解。殺生罪業很重,如果你救一條生命,讓牠得到重生,牠也會非常感激你,對不對?所以那天有同修跟我講,我們來放生。我說好!這個我們要修的。

  這個地方,你看這個公案,他睡了七天七夜,被人家找去聽經。他聽完經,法師就跟大家講,你已經在吃素持齋的,要一心念佛,繼續要保持下去;還在吃肉,務必從現在開始就要戒除殺生。你戒除殺生,持不殺生這條戒,你第一個可以超度自己的父母,第二個可以消除自己的罪業,就是你那個冤親債主,過去被我們殺害的那些眾生的冤結它才會化解。如果你繼續再幹殺生的事情,這個緣繼續加強,那個罪業消不掉。過了沒多久,這個顧順之先生,他就忽然看到他母親在血池裡面哭泣,螺螄、蚯蚓圍繞她的全身。那個修道人就跟他講,他說你這一生的母親,她已經得度了,超度了。你現在看到這個是你過去生的母親,不是這一生的,是過去生的母親。你過去世這個母親,因為她前世喜歡吃很肥的鴨肉,很喜歡吃肉,也就是很喜歡吃眾生肉,所以現在被這些動物圍繞滿身,你現在必須要念往生咒去超度她。於是他就醒過來了,把這個事情告訴大家。下面這個評論:

  按【世俗稱孝。止於一世。佛門盡孝。廣利多生。所以為大。】

  世間世俗的人所講的孝,只是在這一生、這一世;佛門盡孝,可以廣泛的利益多生多世的父母,不但這一生的父母我們可以利益,多生多世的父母都能夠利益。所以佛門這個孝稱為大孝,世間的孝是小孝,因為他只能幫助這一生的父母,過去生的父母他就沒有辦法去幫助他。這個事情在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講得是最清楚的,超度過去百生千生父母兄弟、男女弟妹,造惡業墮在惡道的,怎麼去幫助他,都能夠幫助他,都有具體的理論方法。這是居家孝養雙親,我們應該怎麼盡孝,必須要戒殺。

  我們超度效果要好,我們根據這個公案,我們同修寫了牌位,最好自己要來參加,自己親自來念佛、念往生咒、念《彌陀經》給他迴向,這個效果比較好。不要寫一寫,法師你們幫我念,這個效果比較差;你自己來參與,這效果比較好。除非自己真的沒有時間,沒有辦法。好,我們接著再看下面這一篇:

  【勸愛子者】

  【兒童所造殺業。由於父兄不禁。則習以為常。始僅以昆蟲螻蟻為不足惜。繼即以屠牛殺犬為不必戒。惻隱既失。隕節敗名。覆宗絕祀。靡不由之。故知總角之時。習善則善。習惡則惡。不可一日失教也。普勸為父兄者。毋以物命微而不救護。毋以兒童幼而弗防閑。使子弟見聞。無非善行。雖至不仁之質。猶將化之。況本善者乎。不然。幼時失教。後雖悔之。弗可及已。】

  這一篇是勸導愛護自己子女的人,為人父母沒有不愛護自己子女的,所謂天下父母心。『兒童所造殺業』,像我小時候就是造很多殺業,『由於父兄不禁』,做父親的人、兄長的人他也不懂。像我父親,他自己都一直在殺生的,那我們跟著他,也是跟著殺生。以前都自己養雞、養鴨、養豬的,過年過節看我父親都在殺雞、殺鴨的。到田裡抓螃蟹、抓泥鰍,我父親說泥鰍要活的用油鍋去炸,我小時候炸的還吃了不少,這個罪過很重,所以我一直生病。如果沒有出家吃素,恐怕我這條命已經不在了。

  小時候兒童造這個殺業,一般都是父母不懂得去教他,不懂得教,這個孩子他也不懂事,『習以為常』,以為這個很好玩,他也不知道這個是造惡業。剛開始,『昆蟲螞蟻』這個小動物,以為傷害這個小動物並沒什麼,也不值得愛惜。繼續接下來,就『屠牛殺犬』,殺的動物就更大了,也沒有要去戒除。這樣從小養成一種沒有慈悲心的這種習慣,『惻隱既失』,就是漸漸的,他這個仁慈惻隱的心就喪失了。到了以後,喪失節操,敗壞名聲,滅絕宗族後代,都是從這裡來的。所以從這個地方我們就知道,兒童幼小的時候學習善的,以後他就善良;學不好的,學惡的,他以後就造惡業。所以不可以一天失去教育,因此周安士先生普勸為人父母兄長的,要教兒女,要教導他們要知道愛惜物命,愛惜動物,不要以為小動物的生命微細,而不加以救助保護。不要以為兒童年紀幼小而不預防阻止,要使這個子姪後輩所見所聞,無非都是善言善行。即使他的本質不是很仁慈的,如果常常這樣做,做給他看,常常這樣教導他,慢慢也會把他感化過來,何況他本來本性就有這個善根的?『不然』,如果不這樣教導,原來有善根的也變成不善的,原來不善的就更加不善,幼年的時候失去教導,到成年也就很難把他轉過來,他已經養成習慣,以後後悔也來不及了。我們下面看這個公案:

  【湯公述冥(出觀感錄)】

  【溧水湯聘。順治甲午鄉試。出闈疾作。至十月六日夜半。舉體僵冷。一生行事。俱現目前。憶童子時。戲藏一雞於溝中。為黃鼠所傷。又殺蝙蝠一窠。又一仆善睡。燃油紙傷其手。須臾。見蝙蝠等皆來索命。心甚怖之。其餘善事。亦絲毫必記。忽思《心經》無罣礙故。無有恐怖語。覺心漸安隱。見觀音大士楊枝一灑。遂甦。至辛丑。成進士。】

  這個事情是發生在『溧水』,江蘇溧水有個讀書人叫『湯聘』。在『順治甲午』年,公元一六五四年,參加秋天的省考,出考場他就生病了。到了十月初六半夜,全身僵冷,這個時候一生做過的事情都浮現在眼前。想到童年的時候,玩遊戲把一隻雞藏在水溝當中,被黃鼠狼給傷害了;又曾經殺死一窩的蝙蝠;又有一次,因為一個僕人愛睡覺,他就用引火的油紙芯,燒傷那個僕人的手。經過一會兒,看到蝙蝠等動物來向他索命,向他要命,心裡就非常恐怖。其他做過的善事,也一絲一毫都能記得起來。他看到這些動物要來向他要命,他忽然想到《心經》裡面的經文,「無罣礙故,無有恐怖」。他常常念《心經》,忽然想到這句經文,念了這句經文,感覺到內心漸漸安穩下來。又看到觀音菩薩用楊柳枝一灑,他就醒過來了。到了辛丑年,這個湯聘他就考中了進士。這個是發生在順治十八年,公元一六六一年,他考中進士。這個公案我們就講到此地。

  今天時間到了,下面這個按,這個評論,我們明天上午再繼續來學習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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