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戒相經箋要摘錄—戒殺放生是修福,明白因果才能圓滿 悟道法師主講 (第四十六集) 檔名:WD29-005-0046
戒經雖然只有舉出蟲這條,沒有講到其他的動物。像我們現在一般人,每天吃的雞鴨魚肉這麼多,也涵蓋在這條裡面。殺了畜生,在五戒來講,雖然沒有構成不可悔罪,但是還是有罪的,不是說殺了畜生就沒罪,就沒事了。你看那個小蟲,你不小心喝了都犯罪,何況更大的動物?所以舉出這條,我們就要舉一隅而以三隅反,所謂舉一反三,以此類推。最微細的蟲,你都不能夠去傷害,比這個更大的動物,當然就更不可以去傷害了。比這個更大的動物你傷害,比去傷害蟲的罪就更大、更嚴重,那是一定的道理。所以我們學習到這段經文一定要以此類推,不能說學《五戒相經》,我受五戒,只要不喝有蟲的水就好了,其他天天殺雞、殺鴨,吃雞鴨魚肉就不犯戒,如果我們這樣看就錯了。他是舉出最微細的小蟲,你故意去傷害牠都有罪,其他更大的動物,罪當然就更大,這點我們必定要明瞭。
有關殺生、放生罪福,就是罪過跟福報,殺生、放生,殺生是罪過,戒殺放生是修福,這在《安士全書.萬善先資》就給我們講得非常的清楚,這些因果事理給我們分析得非常明白。我們一定要進一步去看這個書,我們這個戒才能夠修得好;如果這個書不看,這條戒修得也不圓滿。希望把五戒不殺生這條戒修圓滿,《安士全書》是不可不讀的。因此印光祖師他一生極力提倡,特別讚歎。其次就是道家的《太上感應篇》,對殺生的這方面也講了不少。我們要引用儒家、道家,佛家其他經典來補充,我們才知道這條戒應該怎麼來學習才能圓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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