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戒相經箋要摘錄—意外流產,犯不犯殺戒?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三十五集) 檔名:WD29-005-0035
弘一大師引用《四分律》,補充這段經文給我們說明。我們一看就明瞭,是胎兒最初形成,入了母胎,得到身根、命根這二根,叫迦羅邏。
廣化老法師有一個補註,這個補註是一個假設性問答。「或問:母親不小心發生意外而流產,犯殺戒否?答:不犯,無殺心故。」看到這段經文,如果有居士受了五戒,母親不小心發生意外的流產,這是常常有的事情。這個犯不犯殺戒?這裡補註給我們講不犯,就是她沒有犯殺戒。為什麼沒有犯?因為他沒有殺心,她不是存心要去墮胎的。所以流產跟墮胎當然是不一樣的,流產,她是不小心、無意的,這不犯殺戒。
在母胎當中「初得二根,身根、命根加羅邏時,以殺心起方便,欲令死,死者,犯不可悔」。就是有了這二根,以殺心起方便,讓胎兒死,這是犯不可悔罪。所以這也不能不知道。經文講得這麼詳細就是怕我們受五戒的優婆塞不知道,以為懷孕幾個月墮胎才有罪,剛剛才一個禮拜就趕快給他墮掉,大概就沒罪。我們看到這個經文很明顯,這個時候你就不可以墮胎,他已經有生命,他有命根。如果這個時候,懷孕一個禮拜就把他墮胎,讓胎兒死了,這樣還是犯不可悔罪。
節錄自:WD11-003-0017五戒相經箋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