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—行之篤實,必為人知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一三六集) 2024/1/16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60-0136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,第三單元「貴德」,五、「正己」。
【一三六、弟子毋曰:「不我知也。」鄙夫鄙婦,相會于牆陰,可謂密矣,明日則或揚其言者。故士執仁與義而不聞,行之未篤也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五,《曾子.制言》。
『毋』是不要,不可以的意思。『不我知也』,即「不知我也」,就是不知道我的意思,別人不知道我所做的行為,這個叫不我知也。『鄙』是粗俗的、鄙陋的意思。『牆陰』,是牆壁陰暗的地方,陰暗處,就是比較隱密的地方。『密』是指隱密。『或』是有人的意思。『揚』是傳揚。『執』是實行、持守。『行之』是指仁義之行,道德仁義的行為。『未篤』,念「堵」,就是還不夠篤實,還不夠真實。
這一條是出自於《曾子》,在《曾子.制言》裡面講,「弟子不要說:別人不知道我所做的行為。譬如說:鄙陋的男女在牆角幽會,可以說很隱密了」,在一個隱密的地方男女幽會,很隱密,都是大家沒看到,「但是第二天就有人談論他們的事情」,這個雖然很隱密,但是還是會有人知道。讀書人實踐仁義道德之行為,「而不被許多人知道」,就是讀書人他也在修學仁義之行,而不被很多人知道,「那是因為行為還不夠篤實」,就是做得還不夠。這一條講,我們這種仁義的行為要讓很多人知道,自己必定要做到位,現在的話講做到位。如果做得還不到位,所以還是很多人不知道,不知道我們在實踐仁義道德之行。回過頭來反省自己,自己做得不到位,要再努力加強,去落實,真正做到位,落實了,必定很多人都知道我們的仁義行為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