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一冊—賞善罰惡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二六五集) 2021/6/9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50-0265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一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十一、「賞罰」。
【二六五、夫當賞者不賞,則為善者失其本望,而疑其所行;當罰者不罰,則為惡者輕其國法,而怙其所守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四十六,《中論》。
『怙』就是倚靠的意思,憑恃、倚靠的意思。這一條所講的,「應當獎賞的不獎賞」,就是有功勞的,他有做好事、有奉獻的,應當要獎賞他而沒有去獎賞他,「那麼做善事的人就會失去本來的願望,而懷疑自己的行為是否有意義」,他自己就有懷疑了,自己做好事也得不到肯定,得不到國家的獎賞,那還需要再做善事嗎?這個就是應當賞而沒有去賞,要獎勵、要賞識的沒有去獎賞,做善事的人他就會懷疑了,是不是要繼續做善事。「應當懲罰的不懲罰,那麼做壞事的人就會輕視國家的法令」,認為他造惡業、做壞事,國家也沒有對他懲罰,這樣下去他就會肆無忌憚的繼續造惡業、做壞事。
所以這一條主要就是賞善罰惡,有善事的要獎賞,縱然是小善,也要獎勵、嘉獎,我們一般講嘉獎一次。造惡業的,縱然是小惡,也要給他一個告誡,勸他不要造惡業,或者是一個小的指責,大的處罰當然更重。大的惡,處罰就重;大的善,獎賞當然也重,這是國家必定要有這樣的一個制度、一個做法,賞善罰惡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