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一冊—避免冤獄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二七二集) 2021/6/16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50-0272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一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十二、「法律」。
【二七二、《書》曰:「與殺不辜,寧失不經。」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十七,《漢書(五)》。
『不經』,就是不合常法。《尚書》這本書說:「與其妄殺無辜,寧可犯不依常法的過錯。」「也就是說,處理案件要體現仁政,司法的官吏要以仁德存心,避免冤獄。」避免冤枉人,判錯了就枉殺無辜了,所以寧可犯不依常法這個過錯,也不要去冤枉人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