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祖壇經講記 (第二十八集) 1981 台灣中廣 檔名:09-004-0028
【僧志道,廣州南海人也。請益曰:學人自出家,覽《涅槃經》十載有餘,未明大意,願和尚垂誨。】
志道禪師到曹溪請益,說明自己出家以來都是讀誦《涅槃經》。《涅槃經》有兩種譯本:北涼時代曇無讖譯,四十卷,稱為北本《涅槃經》;另一種是劉宋時代譯的,三十六卷,稱為南本。此處是指北本四十卷經,在大乘佛法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。志道禪師在這部經用了十年多的時間,雖然功夫用得這麼深、這麼勤,對於《涅槃經》的大意還是不能明達,於是到曹溪請六祖指導。
【師曰:汝何處未明?曰:諸行無常,是生滅法;生滅滅已,寂滅為樂。於此疑惑。】
六祖問:「你對這部經哪些地方有疑惑、不明瞭?」志道說:「諸行無常,是生滅法;生滅滅已,寂滅為樂。我對這首偈有疑惑。」在大乘佛法裡,這四句非常著名,古大德註疏常引用,這是出在《涅槃經》第十三卷。經中有一則公案,世尊在過去生中修道時,為半偈而捨身就是為這首偈。因為他出生在一個沒有佛法的時代,那時他住在雪山,帝釋天主見到這個修行人,心裡感到非常驚奇,就故意變成一個羅剎的模樣;羅剎是惡鬼,樣子看起來非常恐怖。來到雪山離他不遠的地方,說了兩句話:「諸行無常,是生滅法。」這個修行人聽到這聲音就到處找,找不到人,後來發現一個羅剎在不遠的地方,就問羅剎:「這兩句話是不是你說的?」羅剎說:「是我說的。」他說:「一首偈應當是四句,你只有上半偈,下半偈是什麼?」羅剎說:「我已經餓了好多天,你要我說出來,要等我吃飽。」他說:「你吃什麼?」羅剎說:「我吃活人的肉。」這位修行人告訴他:「你把下面兩句說出來,我願意捨身把身體供養你。」羅剎說:「我怎能相信你為八個字就肯犧牲生命來供養我?」修行人說:「我是一個修道的人,決定沒有妄語,十方諸佛都可以為我作證。」於是,羅剎就為他說出後面這兩句:「生滅滅已,寂滅為樂。」這首偈確實是《涅槃經》最重要的思想。志道禪師對這四句有疑,確實是將《涅槃經》的中心大意掌握到。
【師曰:汝作麼生疑?曰:一切眾生皆有二身,謂色身、法身也。色身無常,有生有滅;法身有常,無知無覺。經云「生滅滅已,寂滅為樂」者,不審何身寂滅?何身受樂?若色身者,色身滅時,四大分散,全然是苦,苦不可言樂。若法身寂滅,即同草木瓦石,誰當受樂?又法性是生滅之體,五蘊是生滅之用,一體五用,生滅是常,生則從體起用,滅則攝用歸體。若聽更生,即有情之類不斷不滅;若不聽更生,則永歸寂滅,同於無情之物。如是則一切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,尚不得生,何樂之有?】
六祖問:「你對這四句話為何生疑?」諸位細看志道這幾句話,就知道他有許多地方曲解意思。第一個錯誤,志道說:「一切眾生皆有二身,一個是色身,一個是法身。」這是大乘經常講的,可是在這裡他就發生誤會,殊不知佛所講的色身與法身是一不是二,他把它看作二不是一,對這四句偈當然就解不開。第二點,他說:「色身無常,色身就是我們現前這個身體;有生有滅。法身有常,法身是常住的,但是法身無知無覺。《涅槃經》云:生滅滅已,寂滅為樂。到底哪一個身寂滅?是色身寂滅,還是法身寂滅?哪一個身來享受樂?是色身享樂,還是法身享樂?若是色身的話,色身是有生有滅的,即有生有死,色身死的時候,四大分散,這是苦,苦怎麼可以說樂?若要說是法身,法身寂滅,同無情的草木磚石一樣,它也不會享樂!」志道又說:「法性(法性就是法身)是生滅之體,五蘊(指我們的色身)是生滅之用。」體是一個,就是法性;用是五個,就是五蘊,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「一體五用,生滅是常」,這是假定的,如果生滅是常;「生則從體起用,滅則攝用歸體。」這個講法,我們聽起來似乎很合乎道理,實際上這是歪理,都是曲解意思,誤會了。但是這種誤會在我們凡夫常情看起來,似乎是這樣的。「若聽更生」,更生就是再生、復生。「如果生滅還能再生的話,有情的眾生就不斷不滅。不准許他更生的話,那就永歸寂滅,同於無情之物。如是,一切諸法都被涅槃所禁止、所制伏,這樣,連五蘊的色身尚且不得生,又何樂之有?」這一段就是志道禪師對於這四句偈的誤會。
【師曰:汝是釋子,何習外道斷常邪見而議最上乘法?據汝所說,即色身外別有法身,離生滅求於寂滅。又推涅槃常樂,言有身受用,斯乃執吝生死,耽著世樂。汝今當知,佛為一切迷人認五蘊和合為自體相,分別一切法為外塵相,好生惡死,念念遷流,不知夢幻虛假,枉受輪迴,以常樂涅槃翻為苦相,終日馳求。佛愍此故,乃示涅槃真樂;剎那無有生相,剎那無有滅相,更無生滅可滅,是則寂滅現前。當現前時,亦無現前之量,乃謂常樂。此樂無有受者,亦無不受者,豈有一體五用之名?何況更言涅槃禁伏諸法令永不生,斯乃謗佛毀法。】
六祖說:「你是佛弟子,你怎麼學外道?外道才有斷見,才有常見。」志道說的「若聽更生」是常見,「不聽更生」是斷見,這兩種見解都是錯誤,這是見思煩惱中的邊見。六祖說:「你怎麼可以拿邊見來議論最上乘法?」這是首先指明他錯誤的根源,然後再為他開示,破除他的邪見,啟發他的正見。「據你所說,色身以外還有個法身?離了生滅再求寂滅?」這就是志道不能體會最上乘的原因,他不曉得色身與法身是一不是二,生滅與寂滅也是一不是二。最上乘人要在色身中見法身,要在生滅中見寂滅,這才能體會這四句偈的大意。六祖說:「你又推測涅槃常樂,而說有一個身去受用它,這是執著、吝惜生死而不能捨棄,依然是耽著世間五欲之樂,病就在此。你應當要知道,佛陀是為一切迷惑的眾生,這些迷人都是認五蘊和合為自體相,虛妄分別一切法為外面的境界相,貪生怕死,念念遷流,不曉得宇宙人生事實的真相。《金剛經》云:『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。』因為不能了解事實真相,於是才造業受報,枉受輪迴。常樂我淨的大涅槃是每個人清淨心中本來具足的,不但本來具足,從來也沒有失掉;可是,迷了之後,真相就不能現前。所以,把常樂涅槃翻為苦相,三界六道所謂八苦、三苦,這是迷、是顛倒。於是,終日心外求法。佛陀對於這些人非常慈憫,不忍心看到這些眾生迷惑顛倒,於是示現在世間,指示、說明涅槃的真樂。」
六祖說:「涅槃真樂,剎那無有生相,剎那無有滅相,更無生滅可滅,是則寂滅現前。」這幾句話就是解釋《涅槃經》這四句偈。「剎那」是極短的時間。佛經講一彈指有六十剎那。一彈指時間很短,彈得快的話,一秒鐘至少可以彈四次,這是講極短暫的時間。「剎那無有生相」,生是生起,剎那之間沒有生相;「剎那無有滅相」,滅是消滅,剎那之間也沒有滅相。這兩句話如果明白,真正悟入,就見一切法不生不滅。見到一切法不生不滅,在佛法講,這個境界就是屬於無生法忍的境界。所謂無生法,「法」是指一切法,「無生」是指一切法無生;無生當然無滅。一切法不生不滅,這是真實相。可見,我們見一切法的生滅相,這是虛妄的,這是沒有見到真相,真相是不生不滅。一般在佛法講,見到不生不滅,在菩薩地位上來說應該是七地菩薩,這個地位相當高。《仁王經》中將菩薩分為五類,這五類是根據見到事與理的實相淺深而分。無生忍是第四類,也就是七、八、九地這三地的菩薩。七地菩薩是下品無生忍,八地是中品無生忍,九地是上品無生忍。
「更無生滅可滅」,沒有生滅可滅,功夫又進了一層,「是則寂滅現前」,這是五忍中最高的地位,寂滅忍的菩薩。下品寂滅忍是第十地的菩薩,中品是等覺菩薩,上品是如來果地上的境界。「生滅滅已,寂滅現前」是寂滅忍菩薩的境界。《傳心法要》云:「聲聞人見無明生,見無明滅。緣覺人但見無明滅,不見無明生。諸佛菩薩是終日生而無生,滅而無滅;無生無滅,這是大乘菩薩境界。」
六祖說:「當寂滅現前的時候,亦無現前之量,這叫做常樂。這個樂,沒有受者,也沒有不受者,受與不受都說不上,哪有什麼一體五用?更何況說涅槃還禁伏諸法,叫一切諸法永遠不生,這乃是謗佛、謗法。」這是很大的誤會、很大的錯誤,這一個錯誤當前,不但障礙自己正知正見,恐怕還造種種的惡業。造作惡業,正是大師此地講的「謗佛毀法」;自己不信,還要叫別人生疑,這個過失就太大了。六祖這一番開示,實際上就是開導我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