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—看清事情的始末因果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三五二集) 2024/8/19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60-0352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,第六單元「明辨」,五、「辨物」。
【三五二、凡學者,能明於天人之分,通於治亂之本,見其終始,可謂達矣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五,《文子.上義》。
『明於天人之分』,就是講明白天道與人道的不同和區別。指自然界有自己的運行規律,不會因為人而存亡,與人類社會的疾病災難沒有必然的聯繫,也不會主宰人的命運。『達』是通曉事理。
這一條是講,「凡是求學的人,能明白天道與人道的不同和區別,能了解治亂的根本,能看清事情的開始和結束,可以說是通曉事理了。」這一條也是講辨物。就是求學問的人,能夠明白天道與人道,這裡講天道(天地、自然界)與我們人的不同與區別;能夠了解治亂的根本,一個國家得到很好的治理,或者這個國家治得很亂,它的根本原因在哪裡也能夠了解;能看清楚事情的開始和結束,這個也是講它的因果,整個事情的開始、結束,就可以說是通曉事理了。這個也是我們生活上,對這些人事物都必須要學習的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