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—得民心者,得天下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二一六集) 2024/4/5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60-0216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六、「愛民」。
【二一六、民者至庳也,而使之取吏焉,必取所愛。故十人愛之,則十人之吏也;百人愛之,則百人之吏也;千人愛之,則千人之吏也;萬人愛之,則萬人之吏也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一,《鬻子》。
『民者至庳』,「庳」這個字跟謙卑的卑的意思一樣,是低下的意思。『之』:在這裡是一個代詞,指百姓所愛的官吏。人民百姓愛戴的官吏,指好官,好的官吏,受到人民的所愛。
這一條講,「百姓雖然卑微」,卑微就是沒有地位,一般的平民。「但如果讓他們選取官吏」,就是說選舉,讓人民百姓來選取官吏,「必定會選取他們所喜愛的。」這是必然的,人民所喜愛的這個人,就會選他出來做官吏。「因此,十人喜愛他,他就是這十人的官吏」,就是有十個人喜愛他,他就是這十個人的官吏;有一百個人喜愛他,他就是這一百個人的官吏;有一千個人喜愛他,他就是這一千人的官吏;有一萬個人喜愛他,「他就是這萬人的官吏。」所謂得民心,愛民,當然也必然會被人民所愛。當官的他能夠處處為人民著想,當然就會得到人民百姓的愛戴,來選舉他出來為國家社會服務。愛民,從十人、百人、千人、萬人,也就是他的愛心的大小,如果他愛的範圍愈廣,就愈受到廣大人民的推舉、愛戴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