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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書治要36O講記—第十八集節要(導德齊禮)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二八七集)  2025/6/10  華藏淨宗學會  檔名:WD20-064-0287

  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講記,第十八集節要六:

  【夫子喟然嘆曰:嗚呼。上失其道。而殺其下。非理也。不教以孝。而聽其獄。是殺不辜也。】

  這一條是一個典故。孔子有一段時間為魯國的大司寇,在魯國當大司寇,是司法部門最高的領導。剛好有父子爭訟,父子告上法庭,然後夫子沒有馬上判決,把兩個人都關起來了,都關在牢裡,三個月過去了都不去管。父親主動請求:我不告我兒子。夫子就赦免他們,就讓他們父子都回去了。季孫子聽到了這個事情就不高興,就不悅,不高興。就對孔子講,司寇,你是不是欺騙我?以前你都告訴我,「為國家者,戮一不孝」,為國家必須用孝來治理天下。而今天這個兒子不孝,父親還告他,你怎麼不處罰這個兒子,讓天下人都懂孝?他這裡是講「戮一不孝」,就是把這個不孝的兒子殺了,來教天下的人行孝,這樣不是很好嗎?怎麼又把他給放了?大家想一想,真的把他兒子殺了,天下的人孝了嗎?可能會嚇到了,我要對父母好,不然我會被砍頭。他那個孝就不是出自於天性了。所以孝是天性,應該順著人性啟發才對。

  『夫子喟然嘆曰』,夫子就很感嘆,你怎麼要用這種方法?然後就說了,『嗚呼』是感嘆:『上失其道』,你在上位者沒有做好榜樣,也沒有教導老百姓,『而殺其下』,你沒教他孝道,他現在不孝你就要把他給殺了。『非理也』,這是不合理的,你沒教他,責任不在他,是我們領導者的責任。『不教以孝,而聽其獄,是殺不辜也。』我們做一個領導的人,不用孝道來教化人民,就判決他的案子,把他關到監牢獄裡面,甚至於執行死刑,這是「殺不辜」,就是殺害無辜的人。這個人他假如真的被殺了,我們想一想,他的爸爸會很高興嗎?他爸爸也是一時的氣憤,真的兒子被判死刑了,可能也變成這個父親一輩子的遺憾。那都是一時之氣而已!五千年的歷史長河,有沒有哪個父親說,我告我兒子,把他給殺了,我好高興?哪有說兒子不好,父母很高興,這個好像沒有聽說過,這違反人性。所以夫子這個方式,一來反省領導者,首先我們有沒有教?沒有教,你就不能去處罰人民。再來,也是體恤人情,判案當中不只有法律,還有情理都要考慮在裡面;不然到時候真的執法,最後老百姓遺憾終身都有。甚至於是藉由這個事件來提醒老百姓,來安撫、來教化老百姓。

  法律解決了,事情往往雙方怨結還是不能化解,好像很公平了,這個公不公平?平得了嗎?看起來依照法律處理了,事實上內心裡面還是不滿、怨恨,對立還是沒有化解。所以我們都要明白這個道理,教化還是最重要的,法律是其次。所以《論語》也講,如果用政治來定法律,來管理人民,人民沒有羞恥心;如果用禮來教化人民,人民就有羞恥心了,知道自己錯了。

  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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