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二冊—治國三要素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二一六集) 2022/4/16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54-0216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二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五、「綱紀」。
【二一六、禮以行義,信以守禮,刑以正邪。舍此三者,君將若之何?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四,《春秋左氏傳(上)》。
「禮是用來推行道義的,信是用來維護禮的,刑法是用來糾正邪惡的。拋開這三者,國君將怎麼辦?」
這一條也給我們講「綱紀」當中提出到禮,禮貌的禮、禮節的禮,在儒家講禮。過去台中蓮社李炳南老居士編了一本小冊子,根據《禮記》編的一本小冊子,叫《常禮舉要》,我們生活當中一些禮節。禮是用來推行道義的,就是道義從禮當中來推行;信是用來維護禮的,信就是信用、信心。人無信則不立,所以人要講信用、講誠信。誠信是用來維護禮,禮當中是用信來維護。世出世間一切事情,第一個就是要信。《華嚴經》講信、解、行、證,《彌陀經》講信、願、行,在《金剛經》講「信心清淨,則生實相」,所以世出世法,信是第一個。所以信是來維護禮的,刑法是用來糾正邪惡的,就是有邪知邪見、造惡業做壞事的,那麼刑法是糾正這一個。這三方面如果拋開了,沒有禮、沒有信、沒有刑法,國君他要怎麼辦?他怎麼去治理國家?所以治國,這三方面是離不開的,必定要遵守的,禮節、信用、刑罰這三方面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