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戒相經箋要摘錄—五戒偏重事相,從心念、行動、造成事實論罪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二十四集) 檔名:WD29-005-0024
犯不可悔罪,把人殺死,也必須要具備五種因緣,這樣才構成不可悔。五種因緣第一個是人,就是他所殺的對象是人,不是畜生,他殺死的是一個人,不是殺死一個畜生。第二個是人想,他的意思主要是要殺人,不是殺畜生,也就是說他的動機是殺人。從這個地方我們就知道,這個並不是誤殺的,不是因為要殺害其他的動物誤殺把人給殺死,所以動機他主要是要殺人,這叫人想。我們現在的話講叫動機,他的動機是要殺人。第三個殺心,第四個興方便。殺心就是他起了殺心,興方便就是付諸行動,方便就是起心動念要殺人,他在行動裡面,用什麼樣的手段方法,這叫興方便。所以有了殺心,這個心起來了,要把某某人殺死這個心起來了,興方便就是付諸行動。殺心跟興方便,就是我們這段經文講的自作、教人或者遣使,這三種方式皆是以殺心而興方便。第五個因緣,前人命斷。前人命斷就是他眼前這個人,他要殺的這個人命被斷掉,真的被殺死了。如果具備這五緣就構成不可懺悔的罪過,所以叫不可悔。這是五戒,包括出家沙彌戒或者八關齋戒,在小乘戒的結罪來講,必須具備這五緣,這樣才構成不可悔罪,如果不具備這五緣,是中品可悔或者下品可悔。
如果這五緣都具備就不可悔,這也是跟大乘菩薩戒結罪不同的地方。所以小乘戒比較容易持,因為他一定是造成一個事實了,這個事情已經造成一個事實,這樣才定罪。就如同我們世間法律一樣,你有證據,已經構成這個事實才定罪。所以小乘戒偏重在戒事相。大乘菩薩戒就不一樣,它偏重在心地戒,你起心要殺人、要殺害眾生就結罪。如果要殺人,在菩薩戒來講就犯了重戒。所以菩薩心地戒他主要在起心動念,在這個地方結罪。五戒很明顯,我們一看就知道,偏重在事相上的結罪,從身口事實的行為、造作來論罪的。受了五戒,如果具五緣去殺死人,就犯了不可悔罪。不可懺悔就是不可以再受戒,不管大乘戒、小乘戒都不能再受。不可悔主要是不能依作法這個方式來懺悔,我們一般講作法懺。作法懺就是在三師面前,或者傳戒師、引禮師,或者有道德學問的師長,或者在佛菩薩像前發露懺悔,這叫作法懺。如果犯了不可悔,作法懺這個方式是不可以懺除的、不可以接受的,所以叫不可悔。只有依大乘法修取相懺,見到好相,罪業懺除,才能夠重新受戒。破戒的罪,依大乘取相懺見到好相,罪業懺除,可以不墮三惡道,因為破戒就要墮三惡道。
節錄自:WD11-003-0011五戒相經箋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