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音普薰集—努力去爭就能得到嗎? (第三七三集) 2000/12/29 新加坡淨宗學會(節錄自佛說十善業道經19-014-0109集) 檔名:29-511-0373
中國古大德常常教導我們:「於人無爭,於世無求。」這兩句話非常重要。也許有人問:「假如我不跟人爭,在這個世間一無所求,活得有什麼意思?」似乎人活在世間就要爭、就要求,這是西洋人的想法;這個想法,實在講誤導眾生,造成這個世間無量的災難,天災人禍就是因為人爭、求,感來的苦報。聖人教導我們是非常有道理,為什麼?如果爭、求,要真正能得到,那是好事情,應該去爭,應該去求。怎麼爭、怎麼求,也得不到,你何必去爭?何必去求?
為什麼得不到?你命裡頭沒有。諸位要知道,我們這一生當中怎麼去爭、怎麼去求,都是緣。有緣沒有因,你們看看這個世間人,哪個不爭,哪個不求?幾個人求到,幾個人爭到?絕對不是說一百個人爭,一百個人都得到,一百個人求,一百個人也都得到,這個爭跟求有意義,值得提倡的。一百個人爭,得到的可能只有一、兩個;一百個人求,能求得的可能也只有一、兩個。我們就說這是或然率,這不是真實的。
佛教給我們,「因」是過去生中種的。你求財富,你命裡頭有財,命裡頭有多少財,也是一定的,你想多得一點,得不到,你想少要一點,也不可能,該得多少,到時候自然現前;而且得到的還有時節因緣,有人年輕的時候發達,有人中年發達,有人晚年發達,時節因緣各個人不一樣。所以古德說了兩句話,「君子樂得作君子,小人冤枉作小人。」都是講事實真相。